我們結婚了多年,雙方一直都有薪資,但去年一方無收入,在一般扣除額中
是不是只能選擇\"標準扣除額單身\"而夫妻合併申報一定必須夫妻
都有薪資所得才行嗎?金額差一倍,沒上班有罪嗎 ?
標準扣除額單身:46000元
夫妻合併扣除額:96000元
2006-04-29 12:18:2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以上資料有誤
單身標準扣除額:44000元
夫妻標準扣除額:88000元
真的差一倍
2006-04-29 12:27:52 · update #1
感謝:jusmine回答問題
也就是在全部的所有扣除額 386,000-311,000=75,000
少75,000m元嗎?
2006-04-29 12:50:58 · update #2
夫妻合併申報跟兩方是否都有薪資沒有關係~
所以你們要合併申報,只是如果只有一方有薪資的話,
那麼薪資特別扣除額就只能扣一個~
夫妻合併申報(單薪)全部免稅額及扣除額:
74,000(免稅額)*2+75,000(薪資扣除額)*1-88,000(夫妻標準扣除額)=311,000
夫妻合併申報(雙薪)全部免稅額及扣除額:
74,000(免稅額)*2+75,000(薪資扣除額)*2-88,000(夫妻標準扣除額)=386,000
2006-04-29 12:41: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asmine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