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打工 打工的地方有給我那個報稅的單子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用?
若我的薪水超過多少就要報稅啊?
要自己報還是跟爸媽報呢?
我打工的薪水是約65000 那要報嗎?
2006-04-27 19:25:02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蛋頭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打工老闆給你那個報稅單子,簡稱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內的“給付總額”65000元,就是你去年在他那裡所領薪資的總計。是讓你申報綜合所得稅用的。
再來,要看你是否年滿 20 歲?
如果未滿 20歲,就一定要跟父母合報,列為受扶養親屬;你那張65000元的扣繳憑單,就要交給父母報稅了。
如果你已年滿 20歲,總收入65000元是不要報稅的。依稅法規定,94年總收入未達到 118,000元 是不必申報所得稅的。
但如果那張扣繳憑單,“扣繳稅額”欄內有扣繳金額 (就是發薪水時,有先扣稅),那你還是要報稅,因你的收入是免稅的,有申報才能退稅。
2006-04-28 06:10: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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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6 05:03: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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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04:18: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和你爸媽一起申報
因為這樣子,你爸媽多一個人扶養親屬(NT74000)
又可以多你薪水特別扣除額(NT65000;本來是NT75000,超過的部份以75000計算,沒有超過的部份就全部扣掉。)
如果你又是在唸大學、專科的,你爸媽又可以多一筆教育特別扣除額NT25000(不管你們家多少人唸大學、專科,都是扣25000)
如果你自己單獨申報,是不用申報的。
所以你還是和你爸媽一起申報吧,這樣子你爸媽也扣的比較多。
2006-04-28 06:01: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凝視 3 · 0⤊ 0⤋
每個人除了免稅額外,薪資的部分還有薪資特別扣除額,所以你跟父母親一起報稅比較划算!
2006-04-27 21:05:0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花生什麼事 1 · 0⤊ 0⤋
每人免稅額就有74000,
所以你打工的薪水就可以不用報了,
如果你還是學生的話,
建議你~~~給你爸媽扶養,
這樣你爸媽還可以多扣9000(74000-65000)。
2006-04-27 20:02: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vonmiss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