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前幾年買房子,因工作不穩無力繳款被查封,
法院拍賣後我尚欠上海銀行150萬元,
目前按月每月3000元作償還,
但最近想買能源基金,
不知道可不可以另外再到其他銀行開戶購買,
希望有在銀行工作或知道的前輩可以幫我解惑~先謝謝了!!

2006-04-25 09:00: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投資

3 個解答

你當然可以再到其他銀行開戶並購買基金
法令並無禁止你這樣做
但是強烈勸告你萬萬不可!!
因為在你尚未償還完積欠上海商銀的欠款前
上海商銀都有權去執行扣押你的收入跟財產
銀行每年對不良債權都會去國稅局查你是否有收入或財產
一查到,二話不說,就是執行扣押
建議你
若要購買基金
用其他親人的名義購買
要用自己名義購買
等還清欠款再說

2006-04-29 23:52:20 補充:
就算你跟債權銀行談好還款條件,立有協議清償書,但此類文書並無法約束債權銀行不得執行你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及資產,最近已發生多起債務人已與債權銀行談好還款條件了,也立有合約,但仍被債權銀行抵銷掉存在該銀行之存款,此作為銀行到底合不合法,仍在未定之數,為避免你遇上此種困擾,還是建議你別用自己名義存款或購買基金

2006-04-25 09:12: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太平人 6 · 0 0

建議能源別追高...

2006-04-29 21:27: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O 3 · 0 0

如果你依法院判決如期償還 銀行無權 擅自凍結資產 必須要有法院的強制執行的公文
但是如果你沒有依約償還 銀行可隨時依法院判決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如果按約定償還就沒事
如再違約 不管你在哪間銀行買基金 只要債權銀行拿著判決隨時可以執行你的資產

2006-04-29 14:11: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