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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有卡債目前也無法償還,選擇躲避以後再說這樣有資格幫助他人嗎?

2006-04-24 15:09:5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lark22000w 3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2 個解答

幫助他人是沒有資格限制 只要您有愛心
但不知您為何要選擇逃避 這不是唯一的路
如果欠的不多 卡債協商幾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我自身經驗
我6-7年前積欠銀行約200多萬
之後我也與您一樣選擇逃避
這段時間上班要選擇公司
找可以不用要求你一定要加勞健保的地方上班
薪水又要一進帳立刻提領或是要求發現金
因此我也失去很多很好ㄉ工作
這樣的日子真ㄉ很苦
之後我選擇開計程車不用加保加上薪水領現
又在兼ㄌ差
我用3年的時間
努力賺錢存錢每積ㄌ一筆錢後
例如:
我欠a銀行30萬 我積到25萬左右時
我會找一位議員或是地方有力人士
陪同去銀行 用談價碼方式以積欠的本金打折
一般基本都可以談到7折有ㄉ甚至5折
如此償還 是因為我的帳款積欠已久 被打入呆帳
所以銀行都會願意 因為多少可以拿一些回來
在加上有力人士在場 所以幾乎都是現場談妥
我用如此方式用大約150萬解決200多萬
我2年前終於又重生
所以若是您的金額不多
不要逃避 因為會造成你的生活完全變調
不敢接電話會怕聽到電話響
有人按電鈴也會怕 又要跑法院
一切一切都會影響心理狀態
人會慢慢變的多疑 會變的焦慮憂鬱
就算不協商
去上班 在多ㄉ債權銀行也最多只能扣你3分之一的薪水
所以面對處理會對你比較好
祝你早日脫離苦海

2006-05-03 11:24:49 補充:
lark22000w 沒錯
夠生活就好
現在很多人說信用破產
是見不得人的
不過在我來看
那是我們之前犯ㄉ錯
只要我們往後能改變
不要去在意人家ㄉ眼光
你我都加油囉
很高興認識你

2006-04-25 07:25: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藍楓 7 · 0 0

基本上,這兩件事應該是沒衝突的!
所以換言之是「可以」!
不過,如果你不想被討債公司找到,那我會建議你最好不要!

2006-04-24 15:38: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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