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生了一件車禍! 我的車是小發財車
對方是混凝土車 我自己的車撞爛了
對方車的冷卻系統損壞
當時是在轉彎處! 因為我輪胎打滑撞上他
後來他司機在把我拉出車子後也走了 但是路人有報警 警察來拖我的車子回警局
後來 警察說 對方車主在警局 我想他應該是發現車子壞了 才去報案
然後警察嚇唬我們是逃逸 我們只是沒坐上救護車 沒等警察到 就先給朋友
載去醫院 這樣算逃逸? 對方車主還比我們早離開現場 他就沒逃逸嗎
然後 我們要和解 我們要賠對方車主修車費 還要賠償營業損失
我想請問 這合理嗎?? 他們找一堆理由不就都要我賠
這應該不關公司不公司車的事吧 關係肇事雙方
難道公司車 怎麼不用喇叭沿路廣播它是公司車 撞他比較貴 要營業損失
在一個問題 我的強制險 能賠對方的車 對方強制險賠我的車
我想請教程序是如何進行 因為朋友說 如果辦險
還要等照相 排隊 修車 之類的 拖上幾天要多賠幾天營業損失 划不來
而朋友的說法是 我的強制險辦修理它的車到好要拖時間 反而賠更多
它的強制險修我的車 但是他們明年稅金會提高 所以他們可能也不願意
是這樣子的嗎??? 那如果我沒有錢 強制險就是要保護對方的車
我也就不要出錢 說我就只能辦險修它車 其他錢我都拿不出來
這樣可以嗎??????
麻煩了解的人 給我正確的解答跟幫助 謝謝!
我真的沒有錢過日子了 不知道該如何!!
2006-04-21 09:11: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馬櫻酒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專家先生 謝謝你們的回答 針對你的最後一項 關於 對方司機營業中事故 不論對錯 它都有刑責嗎? 我問了專家得知 強制險理賠人身 我沒花多少 不打算用 第一現場沒保留很難說誰對誰錯 警察嚇我逃逸 那它比我還早離開現場 它應該是看到車子壞了跑去報案 我們在這種條件下 我們認錯要修車 還要負營業損失 加起來3萬 換做大哥們 會怎麼想 怎麼處理評斷 單就我們人受傷 對方沒事 我車子幾乎車頭全毀 它車冷卻系統壞了 說要修2萬 本來不想報警 是路人報警拖我的車 想自己叫吊車認栽了 對方司機發現它車壞了 它跑去報案 我去就醫的時候 車被警方拖走 是第三者 讓我多花這筆錢 面對這個麻煩
2006-04-21 13:47:06 · update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規定,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如下: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前項給付項目之等級、金額及審核等事項之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視社會及經濟實際情況定之。 前項標準修正時,於修正生效日後發生之汽車交通事故,保險人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保險給付。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依強保法第27條規定,強制險的理賠項目只有傷害醫療費用、殘廢給付、死亡給付三種,財物損失並不在理賠範圍,所以你的強制險無法理賠對方車輛的損失,如果要理賠對方車輛修理費用及營業損失,你必須有投保任意險(即俗稱意外加重)才可理賠。你因這次車禍受傷,可至對方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強制險理賠是採無過失責任,即因兩車車禍受傷,傷者即可申請理賠,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健保給付部份需扣除。在本次車禍中,假如你是全責,則你必須要賠償對方車輛修理費用及營業損失,但如果在本次車禍中,雙方互有責任,則須按責任比例互賠對方,因你在車禍中受傷,你還可依刑法第284條後段規定向對方司機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2006-04-21 22:45:35 補充:
回答4月21日補充問題:
對方司機要在本次車禍中有肇事責任才會有刑責,所謂肇事責任指的是,在車禍中有過失,以十分為評分標準,只要對方司機有一分肇事責任,刑事責任就會成立,你可以以此做為談判籌碼,如果對方司機堅持要你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營業損失,你也可以告對方司機業務過失傷害,你的部份是屬於民事責任,以後上法院縱使最後你輸了,大不了賠錢了事,但對方的部份是屬於刑事責任,如果對方輸了會被判刑,縱使可易科罰金,但仍會留下前科記錄,所以如果上法院,對誰有利對誰不利就由雙方自己判斷了。
2006-04-21 12:29: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專家 7 · 0⤊ 0⤋
我看了 你的問題之後
第一 你們雙方都沒有再第一時間將肇事現場保留 (如 輪胎位置劃線)
第二 你為何不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 不然你繳費 幹麻)
所以 你懂嗎
首先 現場已破壞 沒有人可以百分百證明是誰的錯 這時就是 各說各話
也沒有什麼肇事逃逸的問題 何況 你是去就醫 不是嗎
所以 我認為最好的 方式是 你請保險公司出面去跟對方談 所有的理賠 都可以
授權給保險公司 但要先跟保險公司說明 就你投保的強制險最大的理賠範圍內
去理賠 你不用管對方的問題 這樣 了解嗎
因為 所有的車禍 除非有明顯的過失 否則都要經過公正單位鑑定 才能判斷出 是誰對誰錯 因此 既然車禍現場 都沒有保全的情況之下 你也不用煩惱 直接請保險公司處理
2006-04-21 11:02: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振利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