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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跟客戶報了一份報價單,但是因為疏忽,所以沒有註明送貨需要的天數,過了幾天,客戶訂單過來,要求我們送貨,我想想,覺得會來不及,想說不要接這份訂單,但是客戶說我既然報了,就是表示我一定可以送,要求我一定要安排,後來國外回覆,因為時間不足,所以無法送達,像這樣的情形,是否真如他所說,既然報價就是一定要送呢??我知道忘了押日期是我理虧,但是連不接訂單的權利都沒有嗎??真的很納悶!!

2006-04-21 16:15:2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草莓姑娘 3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其他:工作與就業

3 個解答

沒有押交貨日期是疏忽,並不是理虧哦!記住哦!!!!
既沒有押交貨日期,就是雙方沒有確認交貨日期啊!既沒確認就是還要再談,討論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之日期,並非客戶說怎樣就怎樣,

報價單主要是給予客戶知道購買價格為宗旨,一般來說會把相關細節註明如:交貨期,包裝方式,交貨方式,付款方式,期限等.........若沒註明就表示沒答應,未取得確認與共識!

你絕對有權利不接訂單,但是可能會失去客戶!
建議你,可委婉與客戶溝通,盡其可能不要失去客戶,但如客戶不通情理也只好放棄,不通情理之客戶往後要配合會很累!

2006-04-21 20:40: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可道 7 · 0 0

建議你在可以負責的情況下,
告訴客人可以到貨的時間,如果可以接受,就給予多少的折扣,
告訴他你最大的限度只能到這裡,

如果對方還不肯接受,那就算了ㄚ!
因為你們又沒有正式簽訂契約,沒有什麼法律效力~

2006-04-21 19:04: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ia 3 · 0 0

既然都沒押日期,很顯然只會有誠信上的問題,看你以後做不做他生意,再不然跟國外連絡實際可到貨日期,問他可否接受你提供之日期再卻認簽約~~

2006-04-21 16:33: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ylvia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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