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月初母親車禍過世了...
我父親和母親已經離婚..
只剩下我跟我姐姐兩個小孩子..
因為事情來的太突然..
對於保險的事情我們兩個都很沒有頭緒...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所有保險金的問題..
1.請問..除了母親自己投保的壽險以外,我和姐姐還可以申請哪些保險理賠?
健保..勞保..有死亡的理賠嗎?
2.我母親有參加餐飲公會及保險公會,請問這些可以申請理賠嗎?
3.我還在唸大學,姐姐已經在工作了...請問一下,姐姐的勞保可否申請理賠?
4.還是有哪些理賠我們可以申請的,可以麻煩告訴我們嗎?
因為事情真的很突然,我們對這方面的很不了解,
也不知道母親有哪些保險或是哪些理賠可以申請..
可否給我們一些頭緒,讓我們去申請,畢竟姐姐還要繳房貸,
我也還在念書,姐姐沒有多餘的錢可以供我生活費,
所以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幫助我們..
或是有哪些電話可以查詢....
謝謝大家!!
2006-04-20 12:59:5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1.確定肇事責任為何!如對方願意和解,則應了解合理的賠償金額是多少?2.如果車禍屬自撞...恐無法獲得多項理賠!應依據理賠合約與法規!(可洽詢保險專家)3.如果對方執行業務,則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刑責,如果對方有肇事因素,則其公司有連帶賠償責任!其他法律責任與賠償依據:(一)刑事責任:1-1過失致死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1-2過失傷害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上之過失傷害者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二)民事責任:即民事和解或賠償之依據2-1侵害生命權之賠償(1)殯葬費: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致死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扶養費: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項:「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3)慰撫金: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2-2侵害身體、健康之損害賠償(1)喪失或減少勞動力之賠償: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3)慰撫金: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2-3 損害物之 賠償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應向被害人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2-4 所受損害及 所失利益之 賠償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三)不負賠償1、公路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損毀,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其事故發生係不可抗力或因託運人或受貨人之過失所致者,不負損害賠償責任」。2、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十四條:「因不可抗力之行為不罰」。3、刑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相關專家與免費諮詢參考:‧104交通事故網 http://maillist.to/laborlaw123 (車禍保險理賠)‧警察交通網 http://www.policeman.com.tw/forum.php (警方相關)‧交通事故諮詢網 http://www.100.idv.tw/web/car/ (肇事責任鑑定)
2006-04-23 23:17: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陳先生 6 · 0⤊ 0⤋
看到你的留言真的為你感到心疼,並感到遺憾!妳一定要堅強喔!!
還好網路上有很多的好心人協助回答,前幾個問題「南山珮珮」都回答的很詳細,可以參考。
車禍案件之理賠問題,建議可至一個﹝純義工﹞的網站求助,不要被騙了
網址:www.yourcar.com.tw
網站名稱: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2006-04-20 14:16: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就妳母親投保的公司跟公會 你可以跟他們知會
我相信這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其實你可以找律師幫忙也不錯喔
畢竟這不單只是保險公司方面的
健保方面
健保諮詢及醫療申訴專線:0800-212369、0800-030598 傳真:02-27025834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勞保方面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0107
裡面有相關的查詢
壽險方面 可以找那家的保險公司或是找我 我可以幫你服務
2006-04-20 14:03: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山風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