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這個月初母親車禍過世了...
我父親和母親已經離婚..
只剩下我跟我姐姐兩個小孩子..
因為事情來的太突然..
對於保險的事情我們兩個都很沒有頭緒...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所有保險金的問題..
1.請問..除了母親自己投保的壽險以外,我和姐姐還可以申請哪些保險理賠?
健保..勞保..有死亡的理賠嗎?
2.我母親有參加餐飲公會及保險公會,請問這些可以申請理賠嗎?
3.我還在唸大學,姐姐已經在工作了...請問一下,姐姐的勞保可否申請理賠?
4.還是有哪些理賠我們可以申請的,可以麻煩告訴我們嗎?

因為事情真的很突然,我們對這方面的很不了解,
也不知道母親有哪些保險或是哪些理賠可以申請..
可否給我們一些頭緒,讓我們去申請,畢竟姐姐還要繳房貸,
我也還在念書,姐姐沒有多餘的錢可以供我生活費,
所以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幫助我們..
或是有哪些電話可以查詢....

謝謝大家!!

2006-04-20 12:59:5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3 個解答

1.確定肇事責任為何!如對方願意和解,則應了解合理的賠償金額是多少?2.如果車禍屬自撞...恐無法獲得多項理賠!應依據理賠合約與法規!(可洽詢保險專家)3.如果對方執行業務,則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刑責,如果對方有肇事因素,則其公司有連帶賠償責任!其他法律責任與賠償依據:(一)刑事責任:1-1過失致死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1-2過失傷害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上之過失傷害者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二)民事責任:即民事和解或賠償之依據2-1侵害生命權之賠償(1)殯葬費: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致死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扶養費: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項:「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3)慰撫金: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2-2侵害身體、健康之損害賠償(1)喪失或減少勞動力之賠償: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3)慰撫金: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2-3 損害物之 賠償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應向被害人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2-4 所受損害及 所失利益之 賠償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三)不負賠償1、公路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人、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損毀,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其事故發生係不可抗力或因託運人或受貨人之過失所致者,不負損害賠償責任」。2、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十四條:「因不可抗力之行為不罰」。3、刑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相關專家與免費諮詢參考:‧104交通事故網 http://maillist.to/laborlaw123 (車禍保險理賠)‧警察交通網 http://www.policeman.com.tw/forum.php (警方相關)‧交通事故諮詢網 http://www.100.idv.tw/web/car/ (肇事責任鑑定)

2006-04-23 23:17: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陳先生 6 · 0 0

看到你的留言真的為你感到心疼,並感到遺憾!妳一定要堅強喔!!

還好網路上有很多的好心人協助回答,前幾個問題「南山珮珮」都回答的很詳細,可以參考。

車禍案件之理賠問題,建議可至一個﹝純義工﹞的網站求助,不要被騙了

網址:www.yourcar.com.tw
網站名稱: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2006-04-20 14:16: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就妳母親投保的公司跟公會 你可以跟他們知會
我相信這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其實你可以找律師幫忙也不錯喔
畢竟這不單只是保險公司方面的
健保方面
健保諮詢及醫療申訴專線:0800-212369、0800-030598 傳真:02-27025834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勞保方面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0107
裡面有相關的查詢
壽險方面 可以找那家的保險公司或是找我 我可以幫你服務

2006-04-20 14:03: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山風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