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在今年一月初時有找到工作,但工作到三月中時因為工作上出錯,害老闆賠了不少,把我辭退。也因為這樣我三月份的17天薪水都賠光給老闆。經過三個星期,一天平均三個面試機會後,我在四月10日找到工作正式上班,但是這樣目前我完全沒有收入,我沒辦法正常繳卡費,接下來要等到五號領薪水才能支付,但也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費用,我不想拖累朋友和家人,所以每次銀行打來我都會接電話,甚至用討論的方式要怎麼樣才可以等我工作穩定才能開始還錢,我目前是有申請協商但還沒收到回應,現在每一家銀行已經開催討動作,我也都告訴他們我真的只能在下個月五號領薪水,才能還錢啊。今天台x銀行就和我他們要把文件送出去了,我說我現在不是向你求情,上次打來我也很明確告訴對方說我現在真的沒辦法。我聽說銀行催討時都會打電話到上班的公司騷擾,害負債人沒面子待不下去,今天對方還問我能不能提供上班的公司的資料,我回答他我不想,我說我還要這份工作,我不希望你們打電話來,手機我都會接,等到五號發薪水我會還錢,雖然不是全部,但我還是會繳,代表我有要處理,不會逃避。請問各位我一定要提供上班地方的資料給銀行嗎?他們的目前有拿到錢就好了?我目前卡債約50萬,五家銀行
2006-04-19 21:57:5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像我朋友就是受害者'她就是提供公司的資料'然後銀行就三不五時打電話到公司去找我朋友'然後害她沒面子'最後鬧的公司都知道她欠債的事'後來受不了就做不下去了'她最近有去申請協商'因為她欠一百多萬的債'可是還是有銀行打電話騷擾她'不過她有去金管會申訴後就沒再接到銀行摧款了!我覺得阿'如果真的過不下去的話還是去協商比較好!我也是50萬左右的債務'不過我已經連最低都付不出了'才會去申請協商...我也算過就算繳最低'連他們的本金都繳不了多少'繳的幾乎都是利息比較多!現在的最低也提高了'我也根本繳不起'只好協商~!
2006-04-20 18:42: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當然可以不提供!
不過你要有把握他們查不到!
因為我的工作常常變來變去,所以我也很懶得改!
也因此之前有一張卡的資料就一直停留在我初申請的狀態之下!
但建議你,保險的資料一定要改,據我所知,如果保險的資料不是最新的狀態,保險公司有權利不理賠的!
2006-04-20 03:41: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去勞保局就調到了
沒勞保也有健保
你沒提供沒差啊
還是找的到你(如果他耍這招的話)
怪了--你已協商幹什麼被摧收
公會的公文有規定不得摧收你叫銀行的人回去看
不過你協商條件夠還嗎?
要是你還的出來現在就先不要繳
我是這樣
因為我算一下我夠還
所以他來騷擾我就去投訴他挺有效的
公文有說"協商期間不得摧收"
2006-04-19 22:13: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rulyerstine 6 · 0⤊ 0⤋
我覺得你只能拿出誠意跟銀行溝通
最好是趕快去申請協商,這才是解決之道
由於每家公司都會幫我們申請勞健保
所以銀行很聰明,如果你都不接電話也不回應
它們會透過勞健保的狀況,了解目前你在哪邊工作
然後打到你公司要求你還錢,如果你在無動於衷他會幫你公司協商
要求你每個月薪水公司直接匯給銀行(我朋友這經歷過這樣)
2006-04-19 22:10: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Rika╭☆ 3 · 0⤊ 0⤋
你要直接去銀行部門直接找關於信用卡的主管來做協商
畢竟你是有能力還~但是銀行徵信部門的資料上你目前是沒辦法還
所以還是親自去銀行一趟 把信用過程和目前情況來告知信用卡部門的主管
2006-04-19 22:04:3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