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轎車
他開大大大卡車
我們都是直行,在車字路字撞上
我是左方車,他是右方車
我的路口有寫慢及讓
我的車體幾乎過了黃線,之後他從他的車行車道撞上我的車體右方正中(徧後一點)
他的時速有三十到四十
我的時速只有不到十(因為我在路口有減速,再起步,慢)
我沒有看清他的車
我慢下車速,車頭過了路口後看到他的車
因為還有一小段距離,我也不能停在路口
我開過去
他完全沒有減速的很快撞上我
撞擊兩次,因為有兩次很明顯的撞擊聲音(旁邊住家聽的最明顯)
下車時他老婆一直罵他打嗑睡還要開車(當時我和我妹妹有聽到,但我們沒有辦法証明)
我的副座有一位小姐,當場暈了兩分鐘
我叫不醒她,車門打不開,後來他開始掙札從後方爬出車箱
我攙扶不住她
就用抱的(152公分/80公斤)不知道哪來的力量
後來做了簡單的檢查只有胸部挫傷
我身上有一點點外傷
及右耳耳鳴(需休養吃藥)
耳膜沒有受損
我的車保險估24萬
他只有車頭有點受損
我認為我沒有錯
我過十字路口特別注意的慢下速度
而且過了他的黃線他卻沒有一點減速的撞上
我可以請求他賠賞多少
2006-04-17 11:53:3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cedric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我已經做了減速的動作,幾乎到了停
然後再起步
開出路口過了黃線他才撞了上來
他的時速很快,沒有減速
連追撞了兩下
把我們撞行了有十公尺多
他打嗑睡我們要怎麼証明
我們有人受傷,怎麼提傷害罪
他是職業駕駛,受到的處份會加重嗎?
當然這場車禍我們很慶幸的逃過一死
不過不希望因為他的傲慢有下一位受害者
今天如果是騎士必死無遺,而且成為醬
我也想為坐我副座的朋友討個公道
他沒有親人,還有一個自俾症的弟弟要照顧
他到現在還不能上班
對方也不聞不問
卡車司機的人品!好質疑!
2006-04-17 19:26:33 · update #1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前段:「車輛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圖片參考:http://www.able.tw/car/04/02.gif
▲TOP(2)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五十八條:「設有停車再開之交岔路口,因停車再開之標誌係設於次要道路口,在次要道路行駛之車輛,必為支線道車,應停讓與之相交道路之幹線道車優先通行」。(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五十九條:「設有『讓』路標誌之交岔路口,面前與其相交之道路必為幹線道,則面對讓路標誌之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TOP(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一十條:「設有閃光號誌之交岔路口,幹道為閃光黃燈,支道為閃光紅燈。因此,設有閃光黃燈路線支車即為幹道車,有優先行駛權」。(5)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二條:「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線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TOP四、右方車優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警察指揮之岔路口…未劃分幹、支線道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如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2006-04-17 17:01: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十二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