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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可能會從有限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
請問有任何益處嗎?
公司方面想請我擔任董事~
請問董事和股東所負的責任..有不同處嗎????
擔任董事有任何好處或壞處嗎?
請盡可能詳細回答..謝謝

2006-04-13 07:31: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erin 2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董事能享有紅利或是股份嗎?法律有規定嗎?若董事持有股份是否擔負責任會增加呢?

2006-04-13 07:53:26 · update #1

2 個解答

1.最重要的差異是股權移轉
有限公司股權買賣是財產交易,課所得稅,稅率由6%到40%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買賣是證券交易,課證券交易稅,稅率0.1%
2.擔任董事的優點是有董事酬勞,缺點則是責任加大,董事視同公司負責人之一
代表公司之行為均生法律效果
3.法律沒規定董事一定享有紅利或股份,一切之責任與義務均是股東章程決定

2006-04-16 20:34: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at 2 · 0 0

您所問的「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比較如下,係依《公司法》 第 一 章第 2 條規定。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
任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
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實際組織與法律規定權責比較:
股東責任:
「有限公司」之股東僅以其出資額對公司負責,
換言之在公司成立之初,所繳交之認股款項金額,即為其最大之風險,
故一般人較願意加入,使公司募集資金較為容易。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的責任與有限公司相同,為有限責任,
以出資額為其最大責任風險。

2006-04-13 07:41: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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