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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車子被偷!!昨天被警察找到也去拿車了!

問題來了..原先報案地方為三重分局!但經由北投分局找到!!

請問我已經在北投分局那邊填資料了!還需要回三重分局那邊在銷案嗎??

第二個問題聽車行說現在失竊後找回的車子要再去驗車,不然會被當成贓車?是真的嗎?

可是警察局和監理站不是網路互通嗎?怎還要去驗車阿??

2006-03-26 03:52:1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裕 1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所以意思是說我不需要再去監理站驗車嗎?可是不是說要重新驗車才會更改車(失竊)因為我今天去警政署網站看我的機車還是寫失竊..?

2006-03-26 15:03:07 · update #1

3 個解答

但是你還是要去監理站辦理車籍回覆,因為警政署電腦會有機車失竊,是因為你沒有去監理站辦理車籍回覆,所以警方電腦會出現『機車失竊』,但是在警方電腦的失竊汽機車查詢中會有尋獲紀錄,但是一般你們是看不到的,除非有認識的警察朋友用給你們看,但是他被發現將會觸犯法律規定。
你當初去北投分局時員警是不是要你帶者撤銷單在身上?那個用意就是當你被警方發現騎用『贓車』而攔檢,你就需出示撤銷單,當員警看到該撤銷單時會進一步查詢,此時值班員警會進入另一系統察看,而該系統就會詳細列出你的報案資料及何時尋獲尋獲單位。
所以你正確方式是到監理站做『車籍回覆』動作,因為該車籍回覆權限是監理站人員才能進入更改,不然你可能常常會遇到警方攔查,因為你屬於監理站權限部分未更改。也就是『機車失竊停用中』。

2006-03-26 17:06: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宜昌 6 · 0 0

警察局的網路是互通的

2006-03-26 07:39: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YTTSAI 5 · 0 0

1.上禮拜車子被偷!!昨天被警察找到也去拿車了!問題來了..原先報案地方為三重分局!但經由北投分局找到!!請問我已經在北投分局那邊填資料了!還需要回三重分局那邊在銷案嗎??
答:當然不用,因為北投分局會將你的失竊紀錄上網(警政署連線)銷案,所以 在任何警察機關皆可銷案的。
2.第二個問題聽車行說現在失竊後找回的車子要再去驗車,不然會被當成贓車?是真的嗎?可是警察局和監理站不是網路互通嗎?怎還要去驗車阿??
答:就如同你所說的,警察局和監理站是網路互通的,即然警察機關已幫你銷案了,車行又有什麼理由及權力能將你的機車當成贓車呢?他不是警察機關,也不是監理機關,了解嗎。

2006-03-27 17:32:54 補充:
北投分局的警員有無將報案四聯單的一份(尋獲証明單)給你,拿著此單及騎你的車至監理站,做撤銷失竊的動作,知道嗎?

2006-03-26 06:05: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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