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是在什麼前提或情況下,精神病患會被醫師判定強制住院呢?
那是不是就一定得住院?
那在強制住院的這段期間都在過些什麼樣的生活~做些什麼?
那住院的費用等健保有給付嗎?
大概會花去多少錢呢?
謝謝
2006-03-24 11:39: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貓兒貓 2 in 健康 ➔ 心理健康
把那些有去各大小廟、教會、掃墓的精神科醫生強制住院吧,
精神科醫生都精神異常。
精神科醫生只會說任何宗教、乩童、靈異都是精神異常疾病。
把那些有去各大小廟、教會、掃墓的精神科醫生強制住院吧,
精神科醫生都有精神異常疾病。
2013-05-31 01:46: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目前有精神衛生法,如果病患:
1. 為嚴重精神病患
2. 有自傷傷人之虞
3. 或已出現自傷傷人之行為
4. 急性發作精神病患、酒癮、藥癮者
有上述情況時,得經一定程序(大約是經過兩位精神科醫師判定)後,可以強制住院。
住院期間~
伙食費自行負擔
急性床之病患不得外出~外宿
請勿攜帶貴重及危險物品(如刀類、指甲剪~打火機~皮帶~繩索~玻璃杯或玻璃類製品~鐵絲衣架~易開罐飲料等)來院
藥物治療~
心理諮商與治療~
團體心理治療~
住院費用健保都會給付~
如果有精神病~重大傷病卡會減半
2006-03-25 12:31: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