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我在89年以前因為心律不整的問題去醫院做過檢查(去過台大、北榮、高醫、長庚...等)----最後一次檢查是89年05月
醫生也有開藥給我不舒服時吃 但因為不影響生活作息一直都沒吃藥
後來就沒做過檢查了
幾年前投保新光及中信時 他們都叫我去做體檢完後 也都接受我的保險了
最近又買了一些終生醫療及防癌險 他的保單內容問的都是:5年內的醫療就診記錄 所以我都勾否 保險業務告訴我5年前的沒關係
我想問的是:
1.真的沒關係嗎??這樣算不算是帶病投保??到時就不理賠了
2.如果以後發生心臟以外的疾病,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3.以各位大大的專業,我需不需要補告知阿??保險公司會有何種回覆呢??
麻煩各位能以自身經驗專業的回答喔!!請不要剪貼一些文章來給我看!!謝謝
2006-03-24 11:35:2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楊 1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對了,補充一下!!當初檢查的結果醫生的回答都是說:應該是年輕人常見的心律不整 不是藥物或甲狀腺引起的 所以開的要都是說自己覺得心跳快時再吃 可是我從來沒吃過 因為我都沒有啥感覺
2006-03-24 13:25:52 · update #1
如果要保書上有這樣寫,那就是囉
如果您以後發生疾病,保險公司去調查病例
真的是五年前的,那您發心,保險公司會賠的!
因為不同保險公司有不同的核保標準
為了使客戶能更方便,不會因太久遠的病而不能投保
您放心好了,如您不放心可以打去那家保險公司的客服詢問!
我猜是不是保誠阿!
2006-03-24 19:02: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o nickname 2 · 0⤊ 0⤋
目前市面上有一張保單,帶病投保也會賠的,有沒有興趣了解
2006-06-05 17:08: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erle 3 · 0⤊ 0⤋
之所以會問五年內就診紀錄是因為一般醫院的資料都是保留五年為主!!五年內都沒問題,一般就都不太容易查得出來!!
豐原阿文所說情況是五年內的既往症才會有的問題,如果今天保險公司要求體檢後承保就沒問題,如果批註是除外才有所說的狀況!!以發問者目前的情況看起來並沒有告知不實!!
以發問者所言,針對要保書上問題的回答是沒錯的!!不過重點是或許不同保險公司有不同核保條件!!所要注意看一下是否要保書有提到超過五年沒有復發的既往症有要告知??真的不太放心就請該業務員打電話去該公司核保及理賠部門確認吧!!!!如該需要補告知或補體檢都去做吧,只要做到詳實告知了,保險公司承保後就沒立場不理賠了!!
2006-04-08 01:57: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
~~豐原阿文~~大大
說的對,我認同
2006-03-24 13:51:0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