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小客車是屬於不得扣抵進項稅額,若是營業租賃小客車的每月發票之進項稅額可以扣抵嗎?
二.若不能扣抵,但已於3/15申報扣抵了,那怎麼辦?...不管它,還是主動申請更正,那要怎麼更正,要附發票嗎?理由怎麼寫?會不會被罰?罰多少?
麻煩各位了!!
2006-03-21 18:16:1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皮熊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再問一下:若真實為融資租賃,但為作帳方便,以營業租賃方式為之,租賃到期時請租賃公司將小客車過戶給私人,再由私人賣給公司...行的通嗎?有人這樣子做嗎?(聽說租賃公司都願意也知道這樣子做,真的嗎?)
2006-03-24 18:20:33 · update #1
你們兩位的答案都很棒!難以決擇,所以交付投票囉!謝謝你們的回答...
2006-03-30 16:56:36 · update #2
一.營業租賃小客車的每月發票之進項稅額是"可以"扣抵的...
二.如果將不能扣抵的發票扣抵了...
自行發現要辦更正...才不會有罰款問題
說明就寫:本公司於申報1-2月營業稅時,誤將一張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詳附件一)提出扣抵,今自行發現,予以提出更正申請,請 貴所准予受查辦理
附件一就是發票影本....
然後再附上更正前的401申報書跟更正後的401申報書
這樣就可以了....
2006-03-27 12:03:53 補充:
以營業租賃方式為之,租賃到期時請租賃公司將小客車過戶給私人,再由私人賣給公司....確實是可以的...過戶給私人...私人必須為公司負責人二等親以外的人...如果過給公司負責人...查帳時...可能會要求補稅...視為公司買的車...所以最好是不相關的人...我們公司租的車最近剛好也到期....作法還是租賃公司教我們...我們問過會計師...查過法規後...都沒問題...所以必須過戶給第三人...
2006-03-22 06:33: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晶 3 · 0⤊ 0⤋
公司行號或個人難免都會有會計、稅務上的問題
歡迎大家詢問
*有空上部落格參考,會儘量把新的稅務訊息,提供給各位
http://tw.myblog.yahoo.com/q35226/
2006-06-20 07:06: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一.如果有得舉證是營業租賃就可抵扣,若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的融資租賃就不行(如同公司購買那部車子的意思),2006/3/31日前可自動補報補繳。
二.可以直接打電話問當地的國稅局看要如何處理,因為還沒到月底前,部份國稅局可重送磁片更正,不用附申請書,就看你所屬管區的意思了。
自己目前也碰到這種相關問題的小會計留~~
以下為財政部的相關新聞稿
新聞稿
高雄市國稅局近期將針對營業人融資租賃小客車虛報進項稅額情形展開查核
《賦稅》2006/3/14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防止營業人虛報進項稅額,以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局近期將針對營業人取得小客車租賃業進項憑證扣抵之情形展開查核。
該局表示:近年來營業人大量採取「企業長租」小客車方式規避稅負,造成實質為「融資租賃」方式,而營業稅進項稅額以「營業租賃」之方式認定,全額提出扣抵,涉嫌虛報進項稅額,逃漏情形相當嚴重,此次查核對象除針對營業人取得小客車租賃業進項憑證扣抵加強查核外,並秉持以往愛心辦稅之精神,訂有輔導期間,亦即只要在95年3月31日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加計利息免罰。
該局指出:營業人所租用小客車之進項稅額是否得予扣抵,則端視該車輛租用方式屬「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營業租賃係屬購買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勞務,故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惟融資租賃實際上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該局並籲請營業人先自行檢視,實質為融資租賃之進項憑證,倘已申報扣抵,儘速在95年3月31日前自動補報補繳,切勿心存僥倖,否則,一經查獲,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論處,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172】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劉惠媛 聯絡電話:7256600轉8468
2006-03-24 13:13:53 補充:
自用小客車不可扣扺;貨車可以(行照上要有"貨"字才可)
2006-03-24 14:30:41 補充:
至於自用小客車的租賃方式是否符合融資租賃,可參考營所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2
2006-03-30 10:01:53 補充:
大部份的租賃公司都會建議客戶這樣做,不過被過戶的"第三人"最好不要跟公司的任何人有關聯,這樣就算以後被查到也有理由可解釋。
2006-03-24 07:59: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珠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