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在92年12月底過逝,遺留下約不到2600萬的債務,分別設定在五間不動產,由三兄妹個別繼承.由於在辦理限定繼承過程中我們有跟銀行協商暫停繳息,等繼承完成再繳.(這期間我們有繳六個月的本息)可是由於國稅局查核過程過長,直到去年底(94年)才核稅完成,可是這段期間我們的債務被銀行無預警的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今年我們透過直接.間接的接觸,希望買回債權,對方回答竟要2800多萬才願意放手(含本息及違約金)否則就送法拍,因為房地產現值接近3000萬.
我們很希望能解決問題,但是金額實在太高,我們能夠貸到的金額最多只有2100萬左右,有沒有辦法用比較低的辦法買回?
2006-03-18 01:05: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這幾年政府要求銀行打消壞帳,國內成立的12間資產公司(其中11家外商成立),成為銀行轉讓債權的管道;大約以債權額2至4成承接銀行債權,然後一手一手往下包,好似承包工程,大包轉中包,中包轉小包,小包轉零售,層層轉包,包包剥屑;依現行法令,他們債權轉移,是不需經債務人同意的。現在的資產公司不論是第幾包,普偏都是姿態很高;您們要先研判這五間不動產的市價,隨時注意拍賣的動態,自己標回是比第三人出標還有競爭力。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3-18 23:24: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請問是被賣到那家資產公司手中?不動產座落?可以來信討論一下lin.may49@msa.hinet.net
2006-03-18 13:30: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