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是同一家廠商,一個月內分好幾天進貨,
日期都不一樣,可以把他切在同一張傳票內嘛?也就是可以把不同的日期但是都把他打在一個月的最後一天?
有相關法條規定嘛?
謝謝
2006-03-17 18:20:5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gogo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可以把同一個月不同日期的發票打在同一張傳票上
只不過這樣以後要找會比較麻煩
建議你,不要把日期都打再最後一天,最好是打這些發票的最後一個日期
舉例來說:我有3/1、3/10、3/22三張發票,我的傳票日期會打在3/22號
這樣做的好處是不會有要沖帳卻發現金額不夠,也可以讓你知道這家廠商這個月的最後交易日期是3/22
要是該廠商要跟你詢問3/24的發票付款了沒
你就可以很大聲的告訴對方,尚未付款
2006-03-17 03:34: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曉婷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