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有個信用方面的問題...
不知道該找哪個單位詢問??
我之前是辦我先生的附卡..
我也有用這些卡消費過...
現在我先生信用破產了...
而我也連帶信用瑕疵....
(積欠卡債沒有償還)
請問:如果我們離婚後.....
我的信用可以恢復嗎??
或是~有人能告訴我......
我該去哪個單問查詢???
ps:目前先生跑路中...因此尚未正式離婚!!
2006-03-15 17:15: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vickice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如果只是單純的信用問題!
那可以直接去「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
http://www.jcic.org.tw/latest_news.htm
http://www.jcic.org.tw/contact_way.htm
或是「郵寄」申請也可以!
2006-03-15 03:50: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就算你離婚了..還是一樣信用不良..畢竟你確實有使用過這信用卡阿!而且信用問題也跟著你走的..除非你結清了..而且是真的離婚了..過幾年後你才有可能恢復你的信用
2006-03-21 19:18: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琪 7 · 0⤊ 0⤋
基本上第一、當初申請時的約定條款正附卡友連帶清償的責任
二、若你當初申請但從未使用過信用卡,可辦離婚後停用卡片,並向銀行說明已無夫妻關係要求取消聯徵附卡強停註記
故依你目前狀況,建議如果因跑路無法聯繫辦理離婚,可經訴請離婚,判決後再試著向銀行主張僅對附卡作清償動作
2006-03-15 15:20: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寶貝媽咪~☆...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