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誰知道可以告訴我呢?
我目前是欠荷X銀行,大約13000左右,在94年7~9月之間因沒工作,而沒錢繳最低金額800元,而才幾個月沒辦法繳錢就被強停了,之後我找到工作也開繳款一直到現在,請問我可以透過卡債協商機制,一次繳清的話,是否可以恢復我的信用呢?
2006-03-14 20:36:4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MAGGIE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以你的情形不用透過協商機制阿你只要結清繳清之後,跟荷蘭銀行要求拿清償證明...自己留著備用不過... 協商及強停也是一樣3年的註記期...3年後...在聯徵就乾乾淨淨啦!!
2006-03-14 14:58: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是的!如同用橘色字發言的那位!
如果你是打算一次結清, 那就直接跟他談,不必透過協商機制!
2006-03-20 15:29: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當然!只要把該還的錢還掉一定可以恢復你的信用!但前提是在你要還款的時間點
必須請銀行或者資產管理公司開立還款切結書!沒錯的話 上頭會顯示你欠該銀行多少錢,以多少金額全數還清,還清同時還必須開立清償證明給予!(這很重要哦)...
補充一點:以前若是信用卡被強停 大概都要等到3~6年 計錄才會被取消,但目前已經更正為半年了。so..你若是該當月已還款結清時在你還的那一刻到半年,你還得親自打電話或者本人到銀行去一趟,詢問你的計錄是否有報送到聯合徵信機構幫你做個修正哦!很多銀行只會告知你金額確實已經還清,但是並沒有幫你報送聯徵機構 這點你要注意哦
2006-03-14 04:50: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Oliver Lin 1 · 0⤊ 0⤋
等你繳清後大約還得等上個半年屆時可以試著帶著清償證明再向各銀行申請一般來說在薪轉所在銀行可以比較容易申請到祝你順利
2006-03-14 04:45: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