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同事被老闆解雇~她很勇敢的向老闆要資遣費~
才讓我們這些老鳥恍然大悟原本可以要資遣費~
因為老闆總是慣用那套技倆~只要她不喜歡的人~
她也認為沒有利用價值了~就設下圈套犯錯~然後再由客人告狀~
老闆就在公司大家面前~指正並稀落我們的工作能力~
讓人自尊心受創不打緊~還在我們面前沾沾自喜自己解決掉一個麻煩~
已經好幾人都這樣了~這樣做真是惡劣~相處那麼多年一點情份都沒有~
還在我們面前怪我同事無情~我同事被羞辱被罵哭她怎麼不說這樣對待人很過份~而我們能說什麼呢?最後我同事打電話給勞工局詢問~
一邊哭~一邊很堅持的要資遣費~老闆不想搞大~不情願的付了~
現在~由於她也想省我的錢~對我的態度及工作上已經呈現出這種狀態~
我很想告訴她~如果想解雇我~不必繞這麼大圈~只要給我資遣費就行了~
但我不知如何計算?因為我在這家是87年進來的已經8年~
但去年12月份老闆新成立一間公司~我們就由A轉到B去了~
之前勾選暫不選擇~但轉B就變成了新制~
請問我工作到95年的話~到底可以拿多少錢?
全薪是4萬(底薪是3萬5)
另外一個問題是~自願離職的就不能拿資遣費了嗎?
那一定是用逼走我們這一招了~
老闆自己也表明~公司只需要留2人就好了~現在只剩3人~
這種日子好像等著被判刑一樣~每天都很不開心~
2006-03-08 15:58:3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julie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由A轉到B公司去時~並沒有結清給我們~連新制的6%~都已開會要我們自己付了~
2006-03-09 04:58:09 · update #1
自願離職的就不能拿資遣費。87-95共9年。未滿一年以一年計
1.以固定薪*9=資遣費。40000*9
2.之前將你們轉B=應有結清退休金(非老年給付)
3.如果他請你走,請他蓋証明,你可以請領失業救濟金(4萬*50%)
請詢問相關單位。
2006-03-08 12:54: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 1 · 0⤊ 0⤋
我發現你已經陷在老闆圈套內一半了 讓你感到危機心慌亂了方寸然後自己打包 她不用破壞自己形象又能省下資遣費
2006-03-08 16:42: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套牢抱股了一生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