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是剛退伍的
作一份工作
做了六天就辭職了
然後找下一份工作我該寫一下這經歷嗎??
如不寫 也沒跟面試官說
這樣公司會知道嗎???
我還能當自己是職場新鮮人嗎??
這記錄不好阿
後悔當初沒慎選..
2006-03-05 18:29:1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其實才六天是不用寫出來的,一般說來,在職場中滿一年才比較稱得上是"資歷",因為滿一年可以稍微學到該企業的文化和該工作整年度的狀況。如果你這六天的工作經歷沒有鬧得不歡而散的話,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有些透過1x4之類人力資源網站求職者,約好面試沒去、操守很有問題..等,約好面試的公司可以在你的紀錄寫下一筆不好的內容,所以面試準時、服裝正式是很重要的。
所以結論是不需要寫出這六天的經歷,更不要提上一家公司如何如何不好,主管如何如何差,這只會造成面試官覺得萬一你以後會不會也說他壞話。
另外給你求職上的建議,把自傳寫多一些,自傳是面試官唯一可以認識你的機會,
把你的家庭稍稍介紹一下(起),在學校、軍隊中參與的活動、學習心得、自己的個性(承)、希望從事的工作內容、自己的專長(轉)、未來的人生規劃(合),全部寫在自傳裡(至少要四大段式,
當然是挑好的講,壞的就不要提了。
(如果硬要提缺點,也要把缺點寫成優點,例如:我做事都是埋頭苦幹,一開始工作就會忘記其它的事情,主管常常叫我事業要拼,身體也要顧...),
寫完自傳後,別忘了多拿給幾個人過目,多修改幾次會更完整。
至於選工作,只要不是騙人、有財務問題的企業,只要符合你的生涯規劃,
都可以去試試,但是要有耐心,要努力認識老闆、同事、客戶,
專長技術是基本功,但是人際關係才是你成功的關鍵,
會做事但不會做人,很難很難成功,除非你家財萬貫。
不會做事但會做人,成功機率只有50%,很容易被識破。
會做事會做人,成功機率高達80%。
那有沒有100%成功機率呢?有!還有20%是運氣,
運氣加上去就100%了,但是請記得要一步一步穩穩地走,
看到你要求職,所以多給你一些個人體驗,希望對你有些幫助!
ps.其它大大也多給一些建議吧,讓小弟也能多吸收一些各位的經驗
2006-03-05 03:13: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志毅 4 · 0⤊ 0⤋
最好不要寫
因為這樣會讓公司覺得你穩定性不夠
而且其實你不說公司通常不會知道的
以前公司還可以從勞保卡上面看出來你曾工作過的紀錄
但現在勞保卡已經不會顯示之前的工作投保紀錄了
所以還是不要寫上去的好
2006-03-05 02:51: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