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民國98年辦理2家信用卡但都強停了,其中一家已將債權轉讓,還有一家款項未繳,現在想還款,但是不知道怎樣跟銀行談,再加上都沒繳款利息不知道是多少,請各位大大們知道ㄉ給我朋友一些意見,讓他能脫離信用不良
謝謝^.^
2006-03-03 17:46:3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洋新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民國98年?
未繳最低額度只要超過半年,銀行會自動將債權轉讓或委託(財務公司)處理.
脫離信用不良記錄,以前要7年.現在依情況是3~6年.也就是說談妥還清之後,最快也要等3年之後.
處理方法:
等他們打電話來,接通之後,不要表明你是債務人,只要說有心要還清這筆債務,然後跟他們殺價(最好找個口才好的),正常都可以只還本金,不用還利息.因為民間借貸金錢這種交易往來並不負刑法刑責,也就是說你一輩子都可以不用還也沒關係(只是沒信用而已.不能再跟銀行借錢),所以通常你有意要還錢的話,都很好跟對方商量的.
2006-03-03 02:05: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跟刀手 3 · 0⤊ 0⤋
支持不要停的建議
2006-03-03 19:49: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若不知道怎麼跟銀行談,建議你朋友去找專業的理債公司協助,已經停卡那麼久了,要協商很容易的.
2006-03-03 02:46: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