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是個人公司,所以會計什麼的都要自己來,
有很多不懂的,要麻煩了解的人幫忙回答一下喔~ ^^
謝謝...
1.飲料、餅乾等算是伙食費或雜費,或歸在哪一個會計科目比較適合呢
2.個人行號資本十萬元,要怎麼做分錄?那十萬元是不可以動的,還是可以把十萬元用在平時的花費中花掉呢?如果可以,分錄怎麼做?
3.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要營業相關的費用才可以,那麼不是公司名字的車子報的油資應該可以扣抵吧?
4.罰單要報什麼會計科目?可以認列做帳吧?
2006-03-02 19:43:2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意芳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伙食費主要都是正餐,主食需要發票(一定要有統編)或是普通收據(開普通收據的該公司發票章與負責人私章都一定要蓋),其他的菜單經由經手人出具證明即可。或是直接補貼給員工伙食費(一個月1800元為限)。你說的飲料、餅乾做雜費就可以了。
2.借:現 金 100000
貸: 業主權益 100000
可以動阿,平常如果有支出費用或是購買物品,再借支出 貸現金
3.基本上,油資的發票上,有打入你們公司的統一編號,都可以扣抵,但有的開的是像便利商店那種收銀機發票,不能扣抵,僅僅只能做費用處理。
4.罰單、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都是不能申報費用的
2006-03-06 01:07:18 補充: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的問題,以我的觀點來看,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以及營業人收銀機使用辦法第6條的規定來看,似乎應具備有扣抵聯才得以扣抵,至於是否能以影印其收執聯作為扣抵之依據,我再代你詢問。營業人收銀機使用辦法http://www.wccpa.com.tw/LAW/VAT/law06c.htm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fl1.asp
2006-03-06 01:14:47 補充:
還有,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在所得稅施行細則第42條之一又規定:「本法第38條所稱之罰鍰,係指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所以不管是稅法或是其它法規之罰鍰都不能作為營業之費用或損失,所以小菁小姐不小心將它列入費用,如經國稅局發現,會將它剔除喔^^"
2006-03-06 01:22:59 補充:
諾言兄,我是財稅系畢業的學生,所以對於會計跟稅法才會有稍微的認識,我還是需要透過與網友間的交流多學多看,因為這個知識裡面實在是高手雲集,我能學到很多東西,也可以看到許多人不同的見解,有時候透過一問一答之間,可以找出自己的錯誤,我一點也不厲害,我要改進的地方還很多呢,所以我們一起加油吧!
2006-03-06 12:24:58 補充:
經過詢問,營業業務所產生的費用所開的二聯式收銀機發票,並有打入統一編號是可以扣抵的,因為通常二聯式發票的費用都比較雜亂,且金額不大,所以乾脆直接剔除。
2006-03-02 05:59: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俊凱 3 · 0⤊ 0⤋
kae 你會計學到那級了,那麼利害,我還在學初會呢,
2006-03-03 17:28: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台南平狗=Pppdog-台南借貸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