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院通知國泰世華銀行的支付命令,可是我從未收到這張卡也未使用過我應該怎麼處理?要去法院嗎?怎麼處理比較有效?還有如果開始扣款會扣多少?如果證明不是我用的所扣的款項會歸還嗎?
2006-03-02 15:47: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陸俊聰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建議向法院聲明異議,若當事人未聲明異議
銀行會取得民訴勝訴判決同等效力,屆時可以進行強制執行查封拍賣你的財產
當事人聲明異議後,該事件即成立訴訟,銀行必須繳交裁判費向法院起訴
你沒有收到卡,銀行必須舉證你確實收到這張卡,而不是由你舉證沒收到卡
如果你沒有申請過卡片,更可以要求銀行舉證你的申請文件
建議你依照民事訴訟法516條第一項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象法院不附理由聲明異議
2006-03-02 00:00: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星空 5 · 0⤊ 0⤋
收到信用卡支付命令 但是非本人簽帳 我該如何處理
請立即去法院異議!
並提出相關佐證!
向金管會與消基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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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可將此文來此發表!
謝謝!
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
2006-03-04 00:45:36 補充:
對唷!
我怎麼沒想到!
搞不好,是詐騙的新手法!
可以跟法院再確認一下!
2006-03-02 19:15: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要趕快聲明異議,
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怎麼聲明異議?
您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到法院櫃檯有服務人員會教您
2006-03-02 16:11: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伸手摘星★☆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