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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繳信用卡或信貸會先收到存證信函.然後在由法院強制扣除薪水的三分之一.那扣除的三分之一是如何分配.假如有11家呢?扣薪水三分之一後.戶頭可有錢嗎?配偶會受其影響嗎?會扣除配偶動產或不動產嗎?另外從遲繳到強制執行這段期間銀行該如何計算?可有依據?

2006-02-27 16:08: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愛哭包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1 個解答

如果是收到「存證信函」那就別理他!
這只是像「催收電話」一樣的「通知信」!
不過就是告訴你:「如果你再不繳款,我們銀行要怎麼處理」的一封法律信!
別被唬了!

如果是「支付命令」,那要去法院進行異議!
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article_id=3588259
不管自己再怎麼不對,就是法院見!
出庭去向法官訴說自己的狀況,
請法官給一個合理的生存空間!

如果真被扣薪,三分之一是給11家分!
但據我所知,我有朋友被一間銀行申請了支付命令,結果他沒去異議!
之後那間每月扣三分之一,還用利息15%計算!
甚下沒分到的,就繼續催!利息繼續算!

所以,一定要「出庭」,去告知法官你的還款意願,以及實際負債狀況,讓他去衡量!

基本上,配偶是不會被影響的!

戶頭聽說破產會被凍結!
到是「扣薪」是否等同「破產」我就不知道!
不過,如果只能「扣薪三分之一」那理論上,你銀行應該還是可以使用才對!

利息聽說是照算,依據的應該就是你當初簽的契約!
(否則今天就不會有這麼多卡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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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詳細你的狀,建議你直接去
卡奴站起來 詢問!
或許 直接用 協商機制 對你比較有利!

加油
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article_id=3588259

2006-02-28 04:19: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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