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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卡債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要扣薪水的三分之一來還債...
那利息部份還會計息嗎??
如果必須計息是怎麼計算的...
有機會一次償還(跟家人借錢)直接給銀行還是??這樣還能和銀行商量只要償還本金部份嗎??

另外我除了一家已經被強制執行..其他還有四家未償還...因為沒有工作..所以約八各月沒還錢了....那該怎麼辦...會不會也被送到法院???這樣會有什麼下場啊??

2006-02-27 04:04: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2 個解答

1當然會一直計息,一直計到你還清為止
2和原來的算法一樣
3因為已經在法院了,如不和銀行協商要一次清償全部,就帶錢(通常是先到銀行請銀行開立將你扣款那一個法院的民事執行處為受款人的銀行本票,手續費30-400元依各家銀行規定不同),到法院繳款
或是和銀行協商,通常因已送強制執行會再加上執行費用等等,請銀行撤銷執行,錢還給他們,其實這要看雙方怎麼談
4應該都會
5欠錢還錢而已,信用早就不良了,也許再要不到錢,銀行會將債權轉賣或委託討債公司來收,就這些下場而已

2006-02-26 12:19: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加強步兵 6 · 0 0

利息的部份,就看法官怎麼判了!
到是看你的例子,你應該沒有主動出庭才對!
所以,跟本不知道被判了多少的利息!
如果是有出庭,你可以跟法官要求一個合理的還款空間,
有時甚至能夠止息!

至於怎麼計算,那就看法官怎麼判!
我看過15%也看過18%和沒有降以及0%。
如果,有機會跟家人借,那是最好的!
(基本上,以目前的狀況,不鼓勵這這麼做!)

一家被強制執行,另外四家如果沒送法院的話,多數會「持續催收」,
當然,如果他們送上法院那更好!
因為這樣子,他們就會被列入「不得催收」而且和「原強制執行的銀行」一同分配這「三分之一的薪水」直到所有的債務結清為止!

我目前不太確定,是不是能夠讓你所有的債權行一口氣全上法院!
如果可以的話,記得為自己爭取權益!

2006-02-28 03:50: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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