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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因為要換工作,所以會有一、二個沒收入,但每個月還是得付卡債、信貸,要是跟銀行協商,延後二、三個月後再付款,這樣銀行會在我的聯徵上面做記錄嗎?以後會不會成為銀行的拒絕往來戶?

2006-02-22 20:23:5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1 個解答

聯徵逾期的標準是本金三個月利息六個月所以不要超過這個應該都ok,但要跟銀行談好,雖然一般都沒那麼快但一期沒繳就可引用加速條款喔!    有時要貸款銀行會要求提供繳款中的借款的繳款情形(收据或存摺)這樣會看出來有遲繳,所以多少還是會有影響,但若是還清之後通常就不會再去看繳息情形了

2006-02-22 11:32: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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