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帳單中有夾帶一張新的公告...說明從4月1日起信用卡的最低應繳額改為最新增消費額百分之十...那如果我是之前的金額還未繳清.....然後就都沒再使用那一張卡消費...那我的最低應繳額也是要更改為總應繳額的百分之十嗎?還是可以再維持百分之二呢?我都沒有再消費了.....只是剩下之前的還未清償而已....
2006-02-21 17:29:3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at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你要看一下你的銀行更改的合約,
印象中,有些銀行還是維持原有的2%!
而有些銀行則是稍稍的調高到5%左右!
2006-02-21 02:20: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目前已知中國信託~國泰世華都由最低應繳的2%調高為5%(當月新增消費10%)
2006-02-22 16:40: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不錯 2 · 0⤊ 0⤋
是從4/1起應繳金額是每筆消費金額的百分之十,若您在4/1之前消費的仍可繳百分之二,主要是要告知消費者以後在刷卡時要三思
2006-02-21 01:38: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angkuo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