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7歲)因過馬路車禍大腿骨折,手術後釘鋼釘,在家休息二星期後推輪椅上學不知什麼原因,移位再開一次刀。擔心我兒在學校又動到患肢,我因工作無法長期請假,只好請看護在家照顧,每日1200元(忠孝醫院看護站)。撞到我兒的人有投保富邦產物強制險,傷害賠償上限20萬元(包含看護費用),惟富邦理賠人員表示<每日1000元,且30日>。大腿骨折至少須躺2個月以上,第三個月才能慢慢學習用患肢踏地施力,考慮讓我兒至少在家休息第四個月才上學(恐因不慎再度移位,釘第三次鋼釘),我想請問目前實施的強制險有否規定看護費用&日數上限
或如因病情所需在20萬的範圍內,皆可以依實支收據申請理賠???
建議政府機關應明文規定傷害賠償之理賠項目及上限,以免因產物保險公司不同而理賠不同!否則就失去制定此法的美意。
****希望由相關行業之專業人士回答*****
2006-02-11 02:06:0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喵喵 1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強制險的確是有看護費上限!"我兒(7歲)"-那應該是國小一年級.學校應該會幫小孩投保學生平安保險.也可就這部份持收據去申請學生平安保險!(這部份是你的權利。車禍加害人的部份也可以向他求償)!如果車禍加害人不願賠償不足額。你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通常提出告訴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但提問人未詳述車禍事件經過。如果加害人是法律高手。且小孩是突然衝出馬路致使肇事。加害人則可以提出對行人之信賴原則而規避刑責)
2006-02-11 13:12: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 7 · 0⤊ 0⤋
強制險理賠條款是一樣的,不會因公司不同而異,但申請時有其必要注意事項。
看護費1000元30天,是指住院期間歐,在家休養不能算入。
如上位先生所說,你還有學保可以申請歐。只需收據副本。
最後就是這位肇事者,你可以提出告訴,盡可能賠償一些損失。
以上淺見
國泰永政0918298656
2006-02-11 17:27: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寶 3 · 0⤊ 0⤋
辛苦的媽媽!!!
這件與對方和解了嗎?
學保、個人保險、強制險都可依申請。
事故發生是橫越馬路時,被什麼車輛?撞擊到的?
不要一直想強制險的20萬,您還有很多權利可以向對方求償ㄚ!!
強制險就是規定最高30天看護費用,醫療收據就是實支實付20萬內。
要改就是要<<立委>>來改了。
您這件,如要向對方請求賠償有那些?您知道嗎?
現在路權分野很清楚,人與車輛都是有責任的。
到我的blog看看一些相關權利的文章吧!!
BLOG:http://blog.xuite.net/mg000590/blog
e-mail:mg000590@ms55.hinet.net
2006-02-11 15:27: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看護費用的確有金額及日數的限制(強制險),且那是所有保險公司一致的
只是...強制險理賠不足之處建議您跟對肇車主請求會是正確的解決途徑
提供您參考
2006-02-11 03:03: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