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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請幫忙:
我是家剛成立小餐廳,營業稅和營所稅都委託事務所記帳申報,但是個人(獨資之負責人)的所得稅如何算一年的所得(假設除了此餐廳外無其他收入)
還請大大用數字舉例的計算方式讓我瞭解好嗎?謝謝喔
PS.假設老闆自己也是員工也領自己公司的薪水,那整個問題解答又會不同嗎?

2006-02-09 01:40: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2 個解答

舉例: 以餐廳 每月營業額為 200,000 元 計算 (以整年度算 )
一, 先計算 餐廳的年所得 及應繳稅款
1.餐廳年營業額為 200,000*12=2,400,000
2.以純益6% 計算營利所得= 2,400,000*6%=144,000 (此為營利年所得)
3.年所得超過10萬以上 稅率為25% 累進差額為10000
計算=144,000*25%-10,000=26,000 (此為餐廳年度應繳的營所稅)
4. 兩稅合一 此所得 144,0000 需計入 業主的個人所得 得扣抵的稅為 26,000
二, 計算 負責人ㄉ所得稅 為何~
假設 此負責人無其他收入者及無扶養其他親屬者 ~假設 個人免稅額 為 74,000 標準扣除額為 40,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為 75,000 ~~計算如下~~~
就是 綜合所得為 144,000 - 免稅額74,000-標準扣除額-40,000 =30,000 (所得淨額)
所得淨額 30,000*6%(稅率)=1,800 ( 本次應繳所得稅) - 可扣抵稅 26,000
= - 24,200 (算出是負數 就可退稅)
三,另 ps假設 老闆 也為員工 則 領了薪資 假設年薪資 為 240,000元及 無其他扶養親屬
計算 如下~

營業所得144,000+薪資所得 240,000=384,000 (所得總額)
384,000-免稅額74,000-標準扣除額 40,000-薪資特別扣除額 75,000
=195,000 (所得淨額)
195,000*6%( 稅率)=9,750 (應繳稅額) -可扣抵稅額 26,000
= - 16,250 (負數可退稅)

希望你明白囉!

2006-02-11 21:37: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3 · 0 0

營業稅對您個人的所得是沒有問題的。而事務所申報完營所稅之後,事務所會給你一張所得申報的單子,等同於扣繳憑單!您只要拿那張去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可。如果您只有餐館的收入,而沒有其他收入的話,那麼餐館所扣的稅是可以抵扣個人綜合所得稅的!

2006-02-09 04:42: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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