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台中市長病例被公佈所衍生出的疑問:我們生病時就醫.在醫療院所會留下病歷資料.這算是個人隱私的一部分.請問:此病歷資料所有權屬於病患本身或醫療院所?再問:病患可否依私人權利要求醫院提供病例(或副本).然後到他院轉診或看診?
2006-02-06 15:20: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南彰化-小蔡 7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會提問這些問題就是說:病患可能懷疑某家醫院設備或醫生的檢查能力.並非比較.因為曾經有確實案例(非個案).在A家醫院檢查沒問題.或者說在短時間內可治療痊癒.結果時間過後病情沒改善.被迫到B家醫院看診.結果是嚴重的病情.老實說:病例寫那些專有英文名詞.誰看得懂?所以變成醫院(醫師)誤診機會增高.才說需要完整的病例轉診...
2006-02-08 08:26:26 · update #1
這個問題,在病例實體上,是屬於醫院的好像是比較沒爭議,
但其它的部份目前好像還沒有一定的共識...
這個是一位醫師在其網站中和網友的討論
http://blog.yam.com/joinjoin/archives/457276.html
這個是某一律師網內的律師所述的看法
http://www.mylawyer.com.tw/column/column.asp?NID=N767137
病人是可要求醫院提供病例影本,至其它醫院看診,
如果是醫院轉診,原醫院也是提供原病患病例影本給另一家醫院,
只是在純調病例時,有些醫院是可直接櫃台辦理,
有些是要掛號請醫師寫單子才可辦理...
2006-02-08 14:15:24 補充:
你擔心的問題,是很多人也在擔心的事...在前一陣子就有在討論尋求第二醫師建議的問題,因為工作關係,常會向醫院調病例,還沒碰到不給的,想要尋求另一位醫師做病情診療建議的話,準備一份前一醫院的完整病例是有幫助的,因為可能有其它事項有助另一位醫師判斷...
2006-02-06 15:54: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我個人常生病所以應該可以給你一些資訊
第一
你已提到"這算是個人隱私的一部份"
而那歷史資料卻是屬於醫院的所有權 但資料所有者也有權查看這些資料
所以其實並無法完全定義它的所有權屬於院方 還是病患
因為在外國病患其實是有權自我保管這些歷史資料的(只是比較麻煩就是了)
以我本身而言作為例子
>>>>我曾在醫院照過X光(懷疑是骨骼受傷所以才去照的)但是因為那間醫院的X光室簡陋無比 so.....我必須轉院檢查但是聯絡別家醫院之時 此醫院的護士要求我帶當日在第一次就診的醫院所照X光 >>>>X光也屬於病人的歷史資料之ㄧ所以
要領出來也不容易 打個比方::你當日申請提領X光但幾乎都要等到隔天才能收到
當然借了還是要環只是說.....沒有管你管的很警需要馬上交付回去此資料的本院
第二
就以我的例子而言是可以的
病人有權要求院方提供看病歷史資料(副本麻....應該他通常都只會拿副本給你)
第三
你如想到他院轉診(即看診>>阿不然你去醫院幹嘛)要看你所轉診的醫院是否要求你需要攜帶轉診前到各家醫院的歷史病例
如果轉診醫院需要您可以要求前醫家醫院提供你看診資料
這是你的權利>>>>>>>>>不用懷疑
如果還不夠清楚
可再發問
我會時常回來觀看及回答
2006-02-08 20:45:15 補充:
病歷表上的醫學專有名詞其實是大家最擔心的地方因為台灣的英文總是無法發展的很廣很普遍可是話說回來醫學專有名詞應該也很少有人會有興趣去研究但是關於這種病狀的嚴重性問題.......可以要求醫生加以解釋您如果還是不放心可以請他給你病歷資料到別家醫院請教同科醫生幫忙解釋病狀這種問題的確是很麻煩大家都擔心這種問題但是.....我提供你一些建議當你就醫時最好是找一些比較有知名度的醫院(因為他們不堪一擊...........他們如果爆發了類似的事情只會對他們非常的不利他們還甚至會受到別家醫院的指責)有點像連鎖反應so.....這是小生的一點淺見
2006-02-07 18:29: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enny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