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道3接國道1的(新化系統)8號國道上最高速限100km/h最低速限60km/h
車子開在外側車道車速56km/h竟然被公路警察攔下開了一張罰單
而且警察態度惡劣欺負車上只有3位女生
這種情形可以申訴嗎?
最高速限有正負10的間距那請問最低速限沒有正負10的間距?
2006-02-05 17:33:34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喔拉夫 3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感覺好像沒有人同情我的遭遇耶!現在的人都這麼沒同情心嗎?其實我也知道自已錯在先,但是那些國道警察態度真的很惡裂還說什麼可以把駕照拿去扣壓,這是警察該說的話嗎?
2006-02-08 15:58:04 · update #1
正確的說,開單標準是規定最高速限+10公里,而最低速限是沒有寬容值的喔!因此不能申訴,跟誰駕車是沒有關係的。
最高速限100就表示如果時速超過110公里就會被開單,而只要是高速公路,不論是一高、二高還是聯絡道,最低速限都是60公里,除非在塞車、爬坡道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否則只要時速低於60公里都有被開單的可能。
日後高速公路將實施分道時速,以三車道來說,內側車道最低速限為規定最高速限-5公里;中間車道最低速限為80公里;外側60公里,要更注意囉!
2006-02-05 17:49: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劉寬寬 5 · 0⤊ 0⤋
台灣警察水準想也知道,所以不需太在意!
很多高速公路警察都這樣直接問你要不要扣駕照~
女生開車膽識要好一點!別怕速度快!
以後記得是高速公路時速不低於80!
2006-04-15 00:15: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謝謝大家的指教
2006-02-10 03:56: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喔拉夫 3 · 0⤊ 0⤋
哈哈哈~~妳真雖~~~.
被開罰~~~上網又被罵.
****龜爬****.好一個龜爬.
哈哈哈.
2006-02-10 03:54:2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你開那麼慢,那如果後面的人不小心撞到,那他不是很倒霉嗎?就當做是一個教訓吧,以後別在高速公路上龜爬了!!
2006-02-07 23:48:5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SEN 5 · 0⤊ 0⤋
請問當時該路段有塞車嗎?還是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龜速行駛是既成事實,跟誰開車無關你自己都承認低於最低速限了,要申訴啥?想龜爬,請別上高速公路就算剛切進去,也請在加速區範圍內加速到合理速度再切入慢車道
2006-02-06 06:16:1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迷糊鵰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