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用卡帳單每隔一二週就無故出現30元,100元的刷卡費
可是持有人又沒分期買東西,這是怎麼回事?
該如何處理啊?
如何停掉這卡而沒任何後遺症呢??
請懂的人幫忙喔,謝謝!!
2006-02-05 04:30: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若非見性難得一二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雖然只有幾十元但那可能是偽卡集團正在測試盜刷會不會被發現先試試下列做法吧當你發現信用卡沒有遺失,但月結帳單卻出現不明的刷卡消費記錄時,代表信用卡已經遭到偽卡集團盜刷,第一時間先別火冒三丈,應儘速通知發卡銀行,辦妥掛失停卡手續,如果屬於國外簽帳記錄,持卡人卻無出境記錄,經過舉證就不用負清償責任,而無論是在何處遭盜刷,處理程序最好在當期繳款截止日起30天內,要求銀行暫停付款,並由銀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經過查證屬盜刷,也可不用負清償責任。發卡銀行表示,由於換卡成本高,雖然信用卡國際組織持續催促將現行磁條卡轉換成晶片卡,但成效卻相當有限,也因此信用卡盜刷問題層出不窮,始終難以根除,而且信用卡的方便性與高普及率,加上科技發達的結果,信用卡遭偽卡集團複製後盜刷的情形相當嚴重。一般而言,持卡人的信用卡還在手上,沒有遺失或被竊,到隔月收到月結帳單時,發現簽帳金額異常,才會知道已遭盜刷,這時持卡人一定要儘速通知發卡銀行,先辦理掛失停卡手續,避免不法集團繼續用偽卡盜刷,造成更大損害。發卡銀行說,當異常消費屬於國外簽帳記錄,但持卡人根本無出境記錄,最容易舉證判定而不用負擔清償責任,銀行也會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簽名,通常很快即可看出盜刷簽名與持卡人簽名不一致,銀行會把已付給收單機構的金額追討回來,至於國內盜刷的處理程序也大致相同,大都要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發卡銀行提醒持卡人,根據現行的定型化契約,大都會在契約上載明,若持卡人對帳款有疑義時,必須在當期繳款截止日起30天內,向銀行提出帳款異常的說明,先請求暫停付款,再經查證以釐清責任,但有的銀行會在查證期間,要求持卡人先清償有疑義的帳款,持卡人可以據理力爭,採取暫停付款措施。另外,對於查證過程,銀行可能會要求持卡人支付調閱簽證單手續費,持卡人要是還顧及可能有其他權益受損,有些費用的負擔應可與銀行情商。
2006-02-05 04:38: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ndigo Children 7 · 0⤊ 0⤋
可打電話向原發卡銀行查詢,看該筆金額是在何時.何間公司內消費的
也有可能是你一時忘記,這樣提示後可以回想起來
但如果真的沒有在該間公司消費過,或者證明這些消費並不是你本人所
消費.那很有可能你的卡片已經遭到他人盜刷或盜用.需趕快向原發卡銀
行反應,如果有需要可以找專業人士幫忙(如律師等)
現在停卡,債務人掛的還是你的名字,銀行還是會繼續跟你追討這筆債務
所以還是不要冒然辦停卡,先把事情釐清比較重要喔~~~
2006-02-05 04:38: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天天開心的小花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