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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行號) 有什麼不一樣?有限公司、無線公司的差別在哪?
ps最近瀏覽一些知識看到這樣的數據
根據調查一個人工作 40 年, 到 65 歲退休時有 5 種情況:1. 63% 依賴家人或社會福利!2. 29% 去逝!3. 4% 持續工作!4. 3% 經濟獨立!5. 1% 財務自由!享受人生!
對於未來想自行成立執行業務感到有點恐懼
有誰自行成立工作室做的不錯的例子嗎?(台灣)

2006-02-03 20:39: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Jason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其他:工作與就業

4 個解答

「公司」與「店家行號」之不同:型態:「公司」與「店家行號」,都是申設營業登記的組織型態之一。公司型態包含: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無限公司。行號型態包含:社、行、號、店、工作室。 資本額登記限制:公司:有限公司,須在50萬(含)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須在100萬(含)元以上。行號:無資本額限制,例如,只有3萬元也可以登記。 資本額銀行存款證明提供限制:不論組織型態為何,資本額達25萬(含)元以上,一律需提供證明。行號資本額在25萬(不含)元以下,則不需提供證明。 法律位階:公司:屬法人位階。行號:屬自然人位階。 股東人數限制:無員工人數限制。公司:有限公司:一人(含)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無限公司:二人(含)以上。行號:一人(含)以上。 發票使用:公司:一律需使用發票。行號:需使用發票。符合法令規定者,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法律責任負擔:1公司:a有限公司: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b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c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d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2行號:負責人對公司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2006-02-04 01:02: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http://tw.myblog.yahoo.com/q35226/

2006-09-04 12:33: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公司對外營運用的是發票
行號對外營運用的是收據
有限公司的股東只需就他投資的金額負責任
無限公司的股東就無上限(這種公司少之又少)
成立工作室要看
天時(大環境的景氣)
地利(自己的專業夠不夠強)
人和(人脈資源充足否-這當中包括資金.廠商.客戶)

2006-02-03 21:06: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宜芳 6 · 0 0

有限公司就是假如他們公司倒閉了,他們要付負債有一個上限。無限公司就是假如他們公司倒閉了,他們要付的負債沒有上限,必須全部償還!其他的我不清楚,抱歉 ^^"

2006-02-03 20:43: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黃小涵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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