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中統一發票要過10天後才能兌換呢?
搞不懂...害我中那麼多^^
2006-02-02 17:59:3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4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統一發票開獎後 , 國稅局均會利用中獎號碼與售出之發票交查 , 查出是由何公司行號領用 , 也就是為了方便國稅局掌控大獎由何公司行號開出 , 以便通知兌獎單位 , 讓兌獎單位能於發票持有人前往兌款時 , 核對是否確實是與國稅局提供之資料相符 , 以防歹徒利用假發票冒領獎金 , 所以才會過幾天後才能兌換
2006-02-03 14:44: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戀夢 5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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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00:40: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候選編號 003 答覆是正確的
2006-02-05 13:57:5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
這問題太簡單了,因為國庫才能在多賺點銀行利息嚕....
2006-02-03 02:12: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天下第三大軍師 7 · 0⤊ 0⤋
其實並沒有規定要十天後才能兌換!
只是在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中規定,
中獎人應於開獎日之次月六日起三個月內,
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領獎。
我想這只是因為行政上的發便而規定的吧!
應該沒有特別的原因!
2006-02-02 23:19:58 補充:
"發便"筆誤應為 " 方便"
2006-02-02 18:18:2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筱筑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