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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公司遇到一個國外客戶要跟我們訂購一台機器, 錢直接由國外給我們, 但是機器卻是要在台灣使用, 也就是沒有要出口, 那這樣要如何開發票呢?
謝謝!

2006-01-31 21:28: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dolescent77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謝謝Emi的回答, 可是有沒有限定是約定製造之模具費用才可以呢? 因為我們的情況是整台機器設備, 並不是只有模具

2006-02-01 05:00:04 · update #1

謝謝Emi的回覆, 我已經知道怎麼做了

2006-02-03 03:07:11 · update #2

2 個解答

這種情形雖然有取具國外的外匯收入,但並不適用零稅率的規定,應該開立以國外客戶為對象的二聯式應稅發票
或者你可以聯絡公司所屬國稅局稽徵所之營業稅主辦人員詢問相關處裡方式

財政部75.10.2.台財稅第七五七一七二三號函
營業人接受國外客戶訂單,約定製造新產品之模具費,由國外客戶負擔,因模具係在國內使用,並未出口,其依約定匯入供購置模具之外匯收入,不適用零稅率之規定,模具製造商製售模具,係屬另一銷售行為,兩者均應分別開立統一發票,依規定徵收率五%課徵營業稅,尚無代收代付之適用。

2006-02-01 20:36:59 補充:
因為解釋令係財政部賦稅署或國稅局依照申請的公司所敘述的情形做出解釋,當然不會適用所有的情形,所以通常尋找相似情形的解釋令作為依循的基準依照這個解釋令及營業稅法的規定,一般外銷貨物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起運點在台灣,交付地在國外或視同境外的區域,現在因為是在台灣境內交貨,自然不適用零稅率的規定,應開立應稅統一發票,而二聯式發票正是供開立給個人或其他無統一編號之客戶(如國外公司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是否當初跟客戶報價時有包含這5%的營業稅,如果誤以為是屬於零稅率銷貨而未針對稅額報價,事後又無法調整價格,就必須由公司負擔這筆稅款。

2006-02-01 20:37:15 補充:
我的習慣,在找到相似的解釋令,也會同步打電話跟國稅局營業稅承辦人員確認想法是否正確,如果覺得國稅局人員回覆有疑問時,我還會打至總局服務中心確認。

2006-02-01 03:52: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hiu 6 · 0 0

收到款項後
ㄧ樣是要開發票吧
再把發票寄給他就好了阿...

2006-01-31 22:59: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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