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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機車導致對方死亡,機車強制險是否不分責任,保險公司要全額向肇事者追償,或按肇事責任比例追償?
請大家幫忙給我正確資訊及法條,感恩

2006-01-24 17:42:3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謝謝各位大大的寶貴意見,小弟在此感謝你們,祝你們新年平安順利,心想事成,參考司法判例曾有按肇責比賠償的,雖然如此,但仍希望大家不要無照駕駛,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2006-01-30 14:12:42 · update #1

5 個解答

不一定理論上要追償但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除非證明無照駕駛是造成此次車禍的主因,即造成對方的死亡的主因,才有辦法全額追償如果你能證明,即使領有駕駛執照,也會發生此事之發生(類似不可抵抗)那甚至不用賠償

2006-01-27 16:21:01 補充:
我指的並不是保險公司追不追償的問題
而是追不追的回來的問題
不要搞混了
請查941028中國時報A18版
台北地方法院94保險字第49號判決
行人遭機車撞死,肇事者是一定要賠,
強制險也一定會賠

2006-01-27 16:33:14 補充:
但保險公司能否對肇事者進行追償又是另外一回事
誠如上所說是無照駕駛是違法
但其立法目的在於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並不能直接與交通事故之發生劃上等號
還是要依現場鑑定劃分雙方肇事責任

假設雖無照駕駛,但卻按照正常交通規則行駛,對方逆向行駛為造成車禍之主因。那肇責自在對方,己方即使有照也無法避免車禍發生,己方無責,自然無須受保險公司追償。

但保險公司還是會做追償動作。
上述案例是環球產物的案例。
我還很多,懶的弄了。
我是專門對付理賠的....

2006-01-24 19:14: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忠 7 · 0 0

f87200860721的回答需要修正,不是:
『以保險公司的立場,死亡件如是可追償的話是100%會追,我還沒聽我們法務部門有死亡不追的案子』。
應該修正為:
『因為無照駕駛肇事致對方死之理賠案件,沒有不追的案子』。
是否簡單明瞭?

2006-01-26 21:01:50 補充:
阿忠 ( 專家 1 級 )回答的太簡單,對於一般民眾,會造成『看不懂』的感覺。
『那甚至不用賠償』在強制險,這一句有問題喔。
行人遭機車撞死,在強制險要不要賠?
與駕照有關聯嗎?

2006-01-26 21:03:57 補充:
對不起諸公,小弟求知心急提出個人看法就教。

2006-01-26 15:57: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莊羊 7 · 0 0

1.首先,先回一下"阿忠"大大說的,不能用別的案例來看這個案子,因為每個案子都是獨立的,也許會有相似處,但我想結果一定每個案子都不同.
2.以保險公司的立場,死亡件如是可追償的話是100%會追,我還沒聽我們法務部門有死亡不追的案子,SO,祝好運.

2006-01-25 16:30: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宏鈞 2 · 0 0

因為目前強制險是不分責任,也就是說不分誰對誰錯,不分責任比例,故有下列條款所列之追償事項者就會依法作代位求償之動作,追償金額是由保險公司先行給付給受害者(請求權人)再全額追回。
~~~~~
第 29 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
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
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
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
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006-01-25 04:33: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靜 3 · 0 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第五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簡單來說就是保險公司會先賠給身故受害人的繼承人150萬
保險公司會再向駕駛人求償!

2006-01-24 18:05:5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魚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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