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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卡債不還,還要你出庭嗎?
約欠四萬多的卡債
催繳人說再不處理的話
就要出庭了
那出庭的意思是什麼呢
這樣欠債不還不處理有犯法嗎

2006-01-17 10:50:2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2 個解答

銀行於催收無效後,通常會做支付命令或者起訴的動作。有時候是嚇唬你來繳款的,但是遲繳超過3個月以上的確非常有可能銀行向法院提起消費借貸的訴訟。通常債務人都不會出庭啦!只有銀行法務一個人去開庭,也只是拿到一張勝訴判決而已。之後等判決確定了,就可以強制執行您的財產了。欠債不還的話只是提起民事訴訟,不會犯法的..出庭的意思就是銀行向法院起訴,您會接到開庭通知叫你幾月幾號到法院開庭。(大部分的債務人都不會理會開庭通知書)

2006-01-17 10:59: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伸手摘星★☆ 7 · 0 0

債務人不出庭又敗訴
法院傳喚不到
債權人會申請通緝嗎?
出入境有記錄嗎?

2006-05-07 10:35: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張輝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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