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有一天我開車停在路旁停一下等人,結果想說前進一點,因為剛開車不習慣所以不小心煞車採到油門,結果撞到前面ㄉ一輛小客車,因撞擊力太大《3000ㄉ車》,小客車又撞到一位走路ㄉ老先生,結果因為旁邊有車又停不下來到沒車ㄉ時候才停下來,就有名眾跑騎車來說撞到人ㄌ《我當然知道》,過不久警方也來ㄌ,說我想駕車逃逸,我在怎ㄇ辯都沒用,後來測酒精濃度,沒酒精。
如果那位老先生重傷或死亡我會坐牢嗎?
2006-01-15 06:20: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射手a浩子♂ 2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錢不是問題!只要能和諧就不用坐牢ㄇ?
2006-01-15 06:36:30 · update #1
一、肇事逃逸部分:係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其立法目的依93台上4724判決 見解,在確保交通秩序及減少被害人傷亡。故應限肇事後無正當理由而不 停留現場,所以,您可以向警方解釋未立即停車之正當理由為「為確保 交通秩序」,避免後車追撞。二、至於和解部分,想不坐牢,得不被起訴,而僅有告訴乃論之罪始有可能因和 解而不被起訴。非告訴乃之罪雖亦可能因檢察官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而 不被起訴,但您所說「 重傷或死亡」,死亡是「過失致死罪」非告訴乃 論之罪,重傷是「過失重傷罪」告訴乃論之罪。 不過,不論「過失致死罪」(無最輕本刑規定)、「過失重傷罪」(無最輕 本刑規定)或「肇事逃逸罪」(最輕本刑六個月),其最高刑度皆符合刑事 訴訟法第253條之1規定緩起訴之「最輕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的 要件。所以,建議應與對方和解,則可能因被害人不提告訴或檢察官 之緩起訴處分,就不須入獄服刑了!
2006-01-15 07:15: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旁邊有車又停不下來到沒車ㄉ時候才停下"這是不對的,你撞到車怎麼會停不下來?更何況有人受傷了就一定應該立刻停下來...問題是你到底開了多遠呢........?你真的沒有經驗,此事非常麻煩,奉勸你儘量低調,力求和解,多少錢都賠,只求不要被起訴...
2006-01-15 06:34: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