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發現自已可能患有心臟病
但尚未就醫, 之前亦沒有任何相關的記錄....
那麼趕快投保壽險或醫療險....
等保單生效後, 再去就醫
這種情況下
保險公司會理賠或會支付所保的醫療險的費用嗎
2006-01-12 11:23:0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若是在30天免責期間,去醫院就醫而發現的確患病
那麼,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
2006-01-12 12:19:21 · update #1
我想這是有爭議的沒有人敢告訴你一定會怎樣?話是說沒有病例但是我們去就醫的時候醫生都會問你有沒有什麼病(宿疾)口訴病例也是病例的一種病人本人不說或不能說不保證家人在情急之下不會說吧!壽險的部分過兩年在目前的條款上是會理賠但是醫療險並沒有兩年的限制更何況現在用健保IC卡就醫只要去調健保的就醫資料全部就醫紀錄就出來抓到可以沒收全部保費.划不划得來?在30天的等待期發現有疾病是不會理賠的我碰到一個朋友就在第28天因為急性腸胃炎去大醫院就醫想請醫生看看膽囊有沒有結石請醫生不要記在病例上過了一年客戶去開膽囊結石就是沒有理賠原因是在30天等待期就有病例不理賠我也陪這個朋友親自去醫院調病例病例是確實有紀錄請她寫除外同意書嚴重一點的就是收到解除契約的存證信函沒收所有保費通常現在投保2年內住院保險公司比較會查當然如果是意外就不大會但也不能太誇張一直連續大意外一直住院這也會查有問題請聯絡jullywen@yahoo.com.tw
2006-01-12 14:20: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ullywen 7 · 0⤊ 0⤋
若是發現自已可能患有心臟病..........>>>這就是您的自覺症狀。
尚未就醫之前亦沒有任何相關的記錄....投保壽險或醫療險....等保單生效後, 再去就醫,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會理賠或會支付所保的醫療險的費用嗎??
........>>>>保險醫學的認定<<自覺症狀>>是不得採證的,
........>>>>臨床醫學的認定<<自覺症狀>>是可採證的病因。
所以,投保前沒有病歷、沒有就診紀錄,就是健康體就是正常件,保險的認定就是要保/被保的權利無失責,保險人(保險公司)就不得拒絕賠付保險金。
如投保後,免責期30天過後,到醫院求診得知有心臟病,如會危害生命需就醫住院治療,保險公司還是要賠付,但是,如果是求診住院做身體檢查、心臟檢查等檢查非醫治行為,保險公司就不賠了。
通常這種屬投保後短期就要理賠的件,保險公司一定會查察是否有隱匿病歷未盡告知責任,查不到還是會賠付,如被查到有,馬上解除該契約。
以上供您參考。是我的經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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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2 17:19:21補充
保險是以事故發生日(危險之發生)為準,所以理當可不賠
因為是在保險公司的免責期間,
這問題若是買遠雄終身醫療就沒有免責期了。
2006-01-12 12:08: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會有疾病等待期喔,通常醫療險是30天,防癌險等待期為90天
2006-01-12 11:41: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iho 1 · 0⤊ 0⤋
我記得好像是在投保後必須等六個月以上,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意外除外,但疾病的話須等六個月以後,不然他們會覺得你是故意的而不理賠。
2006-01-12 11:27:3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my 3 · 0⤊ 0⤋
在投保的時候他會叫你先健康檢查
so如果你有病他當然不會讓你投保
2006-01-12 11:25:5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戲扣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