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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與銀行間所訂立之活期存款契約,為何是「消費」寄託契約?

2006-01-08 05:46: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johnwu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2 個解答

實務見解認為當消費者為銀行的活期或儲蓄存款戶時,該銀行與存戶間訂立的應屬消費寄託契約;就金融卡之使用應屬委任契約;就支票存款(甲存),則屬消費借貸及委任之混合契約。

民法第603條的『消費寄託契約』。
寄託物為金錢時,推定其為消費寄託。

2006-01-09 07:01: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巴畢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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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11:34: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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