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是真的嗎到底是不是真的阿還是有什麼相關規定
2006-01-05 12:42:4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豬豬 3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新的法規 規定
只保留六個月
所以六個月聯徵中心資料會消失
這是以清償日開始計算,後推六個月
至於再辦的問題
給妳一個提示,當初強停A銀行
那就別再跟A銀行往來了,畢竟
銀行內部電腦還是會掛記錄的
還有,清償六個月是指全部都清償唷
不要強停兩張,只清一張,那沒用的
2006-01-05 19:11: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夜貓 3 · 0⤊ 0⤋
清償六個月後,要重新辦卡前,請務必要求原停卡銀行將你的舊資料清除(內部電腦的資料),再重新辦卡,否則你去其他銀行辦卡,即使聯徵已無註記,銀行彼此之間的資料會流通,一樣辦不過,可參考消基會網站(銀行有私房資料那篇文章).
2006-01-06 09:59: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15. 如果您因為沒有付款,而被催收單位催繳時‧‧
您有責任立即償清欠款,嚴重時將負擔法律責任。若您已被強制停卡,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會保留強制停卡紀錄五年,對您日後申請其他信用卡、或向銀行融資影響甚鉅。」
這個是『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資料!
我想,結清後半年或許可以再申請,但會不會過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畢竟聯合徵信中心會幫我們保留強制停卡紀錄五年!!!
2006-01-05 13:48: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