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唸大學主修金融系 (Finance) 的.
因為很小就出國, 對我國的股市結構不太清楚
學的是英文, 回國看報紙和新聞就看不懂一些專用字的中文, 非常的慚愧..
想知道一些基本的股票名詞的中文翻譯 (例如common stock, preferred stock, etc...)
越多越好, 非常感謝!!
2005-12-16 21:08:2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投資
Yo!
To start off, you may want to check out
http://financenews.sina.com/
Why? Many finance articles are directly translated to Chinese. Most likely you find these over at marketwatch.com.
Then you need to get a Chinese/English financial dictionary.
If you do not have them here is one:
http://www.chineseworldnet.com/scripts/na/stock/learning/dictionary.asp?searchCat=1&searchtext=future
There are lot more. Let me know if you need more info. I am sure you already know the definition of common stock, etc. Some idiots do not know how to answer the question properly.
2005-12-17 23:53: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aekuo 7 · 0⤊ 0⤋
common stock,普通股 preferred stock特別股普通股具有以下幾種特性:《一》普通股的持有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是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後才能分得。《二》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必須視公司(淨)利潤的多少而決定。如果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股東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分配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若遇公司經營不善的景氣,也有可能連一毛錢都分配不到,甚至連本錢也會賠掉。《三》若是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是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配得到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也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四》普通股股東一般都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也就是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持有一股普通股就有一股的投票權。任何的普通股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中最高級會議!像是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是如果不願意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五》普通股股東通常都能擁有優先認股權,也就是在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的普通股股東有權優先,(同時還以低於市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比例不變,進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假設甲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占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就是增資1000股,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這樣就能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而普通股股東是公司中最基本的股東,除非在公司遇特殊情況才會發行特別股,像是:集資遇到困難....等狀況,才會發行利益高於普通股的特別股!而特別股的種類與特性我也簡述如下:《一》依發行先後順序區分的特別股:因為每次發行的特別股,在權利與義務之條件通常都會不同,所以每次所發行特別股的名稱,也都會有所區隔,除了在於普通股名稱之後加上「特別股」之外,也會按照其發行後之順序,給予甲、乙、丙之簡稱。如:永豐餘紙業,就曾經發行永豐餘甲種特別股(簡稱永甲特)、永豐餘乙種特別股(簡稱永乙特)。《二》累積特別股:發行特別股的公司,如果因為營運虧損或獲利不多,而無法按期依發行條件之比率發放股利的時候,還沒有能力支付之股利可累積到後續的年度,等到有盈餘的年度,再優先一併發放與補足,也就是在公司支付任何普通股股利之前,公司必須先行付清所有積欠之特別股的股利,所以才稱之為累積特別股。相反的股息沒有累積發放者,就稱之為非累積特別股。《三》參加特別股:這樣的特別股除每年可分配定額或定率的股利外,當公司獲利較佳時,還可另與普通股股東一起分享公司的盈餘,相反的不能與普通股股東一起分享的稱為非參加特別股。《四》優先受償權特別股:是只特別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是盈餘分配,都擁有僅後於債權人,而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之受償或盈餘分配的權利。《五》可轉換特別股:這種特別股股東可以在特定期間中,將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所以才稱之為可轉換特別股。相反的無法轉會為普通股的稱不可轉換特別股。《六》特別股的發行期間:公司所發行的特別股,可以用盈餘或所發行的股款收回回姑公司;但是不可損害到特別股股東按照章程應有之權利。《七》可優先認購新股權:特別股的股東也可以設計發行條件→→有優先認購現金增資新股(普通股)之權利,以保有對公司一定比例之所有權!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index?qid=1305082902428
2005-12-16 21:11: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