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二家公司都是做書審的
勞健保及勞退基金都在A家公司辦理
事務所來電說B家公司費用差100多萬
可是B家公司沒有申辦勞退基金
所以不能申報薪資
事務所說連臨時薪資都不能申報
真的嗎?
那要怎麼辦?
2005-12-16 12:05:5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我知道書審一定要繳稅
問過事務所說如果費用差太多
造成帳面盈餘過高
會影響書面審核的稅率
可能會提高2%~3%
那就得不償失了
2005-12-16 12:45:37 · update #1
基本上~~~這個有兩個問題~~
第一個~~就是薪資申報的問題~~~每個公司或多或少都會有請人拉~~所以B公司還是要申報薪資~~~~~
第二個~~就是書審的帳面盈餘~~~大部份都是調整而來的~~~只要不要超過書面審額的稅率就可以了~~~你可以問一下你們的事務所~~如果他們不能幫你解決的話~~建議你換一間事務所
2005-12-16 19:21: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ris 2 · 0⤊ 0⤋
印象中,三人以下的公司可不保勞健保,
2005-12-16 21:27:46 補充:
員工可兼差(職).. 員工不止做一家的事
2005-12-16 16:26: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是做書審的,也不用怕費用不夠呀,因為不管怎麼樣都是要繳稅的,只是帳面不要賺得太多就好了,其實你們可以去跟人家拿收據像便當的呀,文具的呀都可以,如果人家願意給你的話,就多拿一點,日期隨便亂填即可
2005-12-16 12:23: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