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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轉介病人至機構利用其服務:
1.何謂暫託服務
2.何謂長期託護服務
3.何謂居家護理
4.何謂居家服務

2005-12-14 21:15:2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echo 1 in 健康 疾病與處置 傳染病

2 個解答

1.暫托服務(機構式喘息服務)

家庭照顧者在照顧老人或病人的期間,總會有需要辦理的事情(如外出辦事、訪友、希望出國旅遊)或因疲累而需要暫時休息,此時即可申請暫托服務來接替家庭照顧者的照顧工作,將被照顧者送到政府委託之機構內接受照護(一年至多可申請七天),可讓家庭照顧者獲得短暫休息機會,紓解長期照顧的身心壓力。





2.長期照護服務的提供,乃先進國家之趨,重要原因之一是由於人口老化,其照護需求係屬於持續性,有別於一般的急性醫療問題,需要特殊的考量、規劃與管理。

長期照護服務型態可計分為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式照護三大類型。我國目前長期照護服務主要透過社政與衛政兩大行政體系主管之機構提供服務;另外,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之榮民醫院與榮民之家亦自成一體系。大體而言,慢性醫院、護理之家、居家照護、日間照護等長期照護機構,係以提供慢性醫療及技術性護理服務為主,並由衛生醫療單位以「醫療法」及「護理人員法」等相關法規予以規範。至於療養機構、在宅服務、日間托老、扶養機構等長期照護機構,則以提供一般日常生活照顧服務為主,並由社會福利單位以「老人福利法」予以規範。






3.居家護理

補助對象

1.病人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及清醒時間超過50%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

2.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護措施者。

補助標準

一、身體健康評估、注射、更換或拔除鼻胃管、氣切管、留置導尿及尿袋、膀胱灌洗、訓練、一般傷口護理、大小量灌腸、代採檢體送檢、有關病人護理指導及服務事宜。
二、依健保給付標準給付,申請者需另行負擔居家護理師到宅之交通費用。







4.居家服務

服務對象:
台北市列冊低收入戶或全家總收入未達台北市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之老人、身心障礙者、重病臥床之市民。
專案核准者。

服務項目:
個人無法自理生活者照顧服務:協助被照顧者之床邊看護,個人清潔及飲食等之起居照顧。
家事服務:居家環境維護、清潔、管理及其他必要之協助事項。
社會資源使用及其他支持性服務:協助被照顧者申請及使用各項生活所需資源、建立支持網路。

2005-12-20 15:55: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1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3 17:25: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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