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稅率也有佣金收入呀?這怎麼來的呢?
是不是加工後出口,算是佣金收入呢?
2005-12-14 16:13:5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因為一般都是寫外銷收入呀,可就有的會有佣金收入,這是不解的地方哩.多謝
2005-12-14 16:18:46 · update #1
所謂的佣金收入就是外銷勞務,例如三角貿易的情形就是佣金收入,所例三角貿易就是例:美國a公司向我國b公司下訂單100萬,我國b公司再向大陸c公司下訂單90萬並直接由大陸出貨,如此一來變成a公司付100萬給b,b付90萬給c,所以b有100-90=10萬的佣金收入。
2005-12-15 04:18: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提供給國外的貨品、勞務,就可以開零稅率,所以你所說的佣金,應該是指這個吧! 項次零稅率項目注意事項一外銷貨物。以貨物外銷者,除報經海關出口者免檢附證明文件外,為郵政機關核發之國際包裏執據影本。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取得外匯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之銀行者,為政府指定外匯銀行掣發之外匯證明文件;取得外匯未經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之銀行者,為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貨物與過境或出境旅客者,為載有過境或出境旅客護照號碼之售貨單。上述所稱免稅商店,以依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設置者為限。四銷售與免稅出口區內之外銷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或保稅倉庫之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制品。銷售貨物與免稅出口區內之外銷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或保稅倉庫者,為海關核發之視同出口證明文件或各該事業、工廠或倉庫簽署之統一發票扣抵聯。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經營國際間之運輸者,為載運國外客貨收入清單。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銷售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者,為銷售契約影本。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銷售貨物或提供修繕勞務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者,為海關核發之出口報單、海關核發已交付使用之證明文件或修繕契約影本。
2005-12-14 16:16: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ebbie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