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速公路, 因為內側車道失控, 撞到中間車道, 然後再撞到我的車, 導致我撞到路肩
請問:1. 肇事責任鑑定要多久才會出來?2. 以後請求理賠要找誰阿?3. 內側車輛已經自己承認自己車子失控, 這算不算是自己認錯
2005-12-10 05:07:5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Charles 5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1鑑定須申請,但需費用3000元,向事故地點所屬區鑑定會,可傳真,寄匯票,如果對方已承認全責,就不需鑑定(有時修車都花不到3000)
2對方如果有保任意險,請對方辦理出險,你可直接將車開往修車場(需有發票的修車廠)告知修車廠對肇的保險公司,修車廠就會處理,你等著蓋章領車就行了
如果對方沒保任意險,你還是要找對肇,可到修車廠先估價,再和對方談
3對肇承認過失,但是否為全責呢?如不是,有可能要和你分擔責任,如果雙方沒有共識,再申請鑑定
2005-12-11 18:56: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明 2 · 0⤊ 0⤋
肇事責任鑑定需申請才會鑑定
警方有肇因初步研判表可供索取免費
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約10天3000元
另申請理賠是找保險公司沒錯
而對方如願意和解也可以找對方理賠
但是條件和解要注意
最好去調節委員會或處理的警察單位
寫好和解書一份自存一份對方存一份放警方處
如對方不履行和解條件可提民事損害賠償
2005-12-10 17:08: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紫龍 6 · 0⤊ 0⤋
1.一般警方處理後,警方的肇事責任報告大約三個星期至四個星期左右,就會出來了..
2.你可以先向保險公司報初險,保險公司會先理賠,再看肇事責任的歸屬,保險公司會向肇事責任比較多的人求償的...
3.算啊,因為是對方的車子失控,才會撞上你的車子,而且你又沒有違規,所以是對方的過失啊...
2005-12-10 10:34: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鑑定書上的文字解釋:
『為肇事原因』:此人有100%的過失。
『同為肇事原因』:50比50。過失各半。
『為肇事主因』+『肇事次因』:60比40
『為肇事主因』+『亦有過失』:70比30
『為肇事主因』+『亦有疏忽』:80比20
『為肇事主因』+『稍有疏忽』:90比10
2007-06-24 22:02: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ohn Smith 5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