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天的11月到大飯店打工..一小時薪水100元一天下來一共賺了450元..但是那個飯店是需要繳稅的!!我聽我朋友說大概明天的1.2月時會收到繳稅單!但是因為我家人不讓我去打工..所以我就請裡面的主管直接把繳稅單拿給我不要寄到我家裡..但是主管說到了五月繳稅時期我要把這張單子拿給父母繳稅..但是我又不敢拿給他們..而且我也未滿18歲..我想請問一下..我可以自己拿去繳嗎??那如果要拿去繳有哪幾種方式呢??我又該怎麼做呢??麻煩大家詳細的回答我的問題..謝謝你們謝謝
2005-11-27 07:45:5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佩pei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因為你父母要報你作為扶養親屬,
所以全家的收入都要報出去,
要是你不想讓父母知道,
你別把扣繳憑單給他們就好了,
或是你說那時去幫朋友的忙一天而已,
雖然錢不多稅差別不大,
但是如果可以報清楚是比較好的,
還有你可不能自己報稅喔,
你是別人的扶養親屬,
而且還在在學中,
所以不能自己去報稅,會損失更大喔~~~
2005-11-27 08:05: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CC 5 · 0⤊ 0⤋
綜合所得稅未滿十八歲一定要和父母合在一起申報,同時你的學費也可以申報扣除。瞞是一定瞞不過的,除非你的父母從來不申報所得稅,現在只有拖時間。第一個時間點是明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如果你的父母是用網路下載所得資料或到國稅局列印所得資料來報稅的,馬上就會被發現。如果你的父母是依照所得扣繳憑單手寫報稅,恭喜你可以多拖個1-2年,因為漏報所得政府的補稅單要明年以後才會寄來,到時候你應該已經滿18歲,父母應該可以接受你去打工了。一天的薪水如果是450元,那一個月30天應該有13500,你今年的扣繳憑單應該不會超過這個數字,如果真要補稅金額不會超過2000元,金額太小國稅局不會寄補稅單。如果工作穩定的話,明年開始請你的工作單位幫你預扣繳所得稅,因為已經先繳了所得稅就不會有補稅單,不過多繳的所得稅沒有申報也不會退回來,但是你為了不給父母知道就沒辦法了,前提是你的父母是依照扣繳憑單手寫報稅才這樣做。
2005-11-27 09:08: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