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寄發票請款 但對方一直沒收到 請問這種情況是要再重開一次發票嗎?
因為我是請我朋友幫我開的發票 所以事簿是要再付一次稅金給他?還有別種方法嗎?可以不用再付一次稅
2005-11-24 10:57:19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蔡小玲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本人已取得記帳士執照,如有需要本人服務的地方,
歡迎來信,我會竭盡所能的解決您的問題。
http://tw.myblog.yahoo.com/q35226/
2006-06-15 09:59: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12217512
幫忙回答 謝謝
2005-11-24 14:34: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包 3 · 0⤊ 0⤋
不必重開發票,也就是說不必再浪費一次稅金,
只要請你朋友影印原本那張發票的"存根聯"
將影印出的影本填註成"收執聯"
(如果原本是開三聯式發票則要多影印一張當"扣抵聯")
再寫上"與正本相符"字樣, 蓋上發票章與公司負責人章,
就可以交給對方(買受人)了,
不過還是提醒他注意,
不要以後找到正本而重複申報扣抵喔!!(會被罰)
2005-11-24 11:12: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妃 3 · 0⤊ 0⤋
你可以把之前開給對方的發票正本.拿出來COPY
然後蓋上發票章.在空白處.寫(與正本相符)即可
2005-11-24 11:03: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婷婷 7 · 0⤊ 0⤋
不用重開丫~
你可以請你朋友把原本的那張發票影印給對方就好了丫(一式2份)~不過要記得哦~發票上的發票章不可用印的哦~記得要印出來後再蓋發票章哦~~
2005-11-24 11:01:5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應該是不用啦!!只要是可以提出合理的證明就可以在重補一張發票你可以打電話到稅務機關問問看
2005-11-24 10:58:4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WªN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