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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公司的帳務,若是94年度發生的費用應歸屬在94年度...
但幾乎有很多費用,像94年12月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等,
都是在95年1~3月才會陸續繳完....
而且,有些94年12月的款項...員工都是在95年1~2月才來請款....
我想請問的是.....
這些95年才請款的94年度費用...都必須認列在94年度嗎?
因為結帳都有時效性...不可能一直在調去年的帳....
若是我在95年請款時再認列94年度的費用...
這樣會不會被國稅局剔掉呢?

2005-11-18 17:27:2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2 個解答

這是外帳的問題,如果是94年的費用,就是要認列在94年度的費用,94年12月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雖然是95年以後才收到收據,但仍要認94年的費用,不然,國稅局查帳是會剔除的,別忘記,會計年底是要做調整分錄的,要將94年度的費用,做應付費用;而且,外帳是五月份才申報,中間有很長的時間,可以調帳的。外帳來說,也不是94年底就全部結速,11-12月營業稅申報,不也是隔年元月15日以前申報嗎?

結論:94年度的費用,認列在95年度,國稅局要查帳,有發現就可能被剔除喔

2005-11-18 18:25: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llcpa 2 · 0 0

原則上要採權責發生制,94年的收入.費用要入在94年度
如果是(1)水費.電費.電話費等,可以採估計入帳,等實際支付時,再做      調整(差額不用去改94年帳,95年度調整即可)
   (2)一般款項,一定要入在94年帳.不然查帳時,國稅局會依屬過      期帳,憑證不合法,查到時<<一定>>會被帳外剔除的.

2005-11-19 18:09: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sf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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