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A將其投資的公司股票兩萬股以面額10元贈與給子女,而此公司共發行10萬股,每股面額10元,A贈予當時的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總額為800萬元,負債總額為50萬元,則A應該申報的贈與價格為何?
完全不解題目之意,若贈與為股票要如何課稅呢?不是只有贈與股票中若有股利的部分才課贈與稅嗎?再者贈與稅應該是和所贈與的總額有關和A在贈與當下的資產總額和負債總額能扯上什麼關係阿?
另外請教一下,
假設長輩幫其晚輩償還信用卡的卡債,是否也應視同贈與給晚輩等值金錢而課以贈與稅呢?
2005-11-16 21:05:1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櫻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贈與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贈與稅的應納稅額,是按照贈與人同一年內贈與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 除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再乘以規定稅率減去累進差額及可扣抵的稅額後, 計得應納稅額。稅率及速算公式如下:
贈 與 淨 額 / 稅 率 / 累進差額
600,000 以下 / 4% -
600,000 ~ 1,700,000 / 6% / -12,000
1,700,000 ~ 2,800,000/ 9% / -63,000
2,800,000 ~ 3,900,000 / 12% / -147,000
3,900,000 ~ 5,000,000 / 16% / -303,000
5,000,000 ~ 7,200,000/ 21% / -553,000
7,200,000 ~ 14,000,000 / 27% / -985,000
14,000,000 ~ 29,000,000 /34% / -1,965,000
29,000,000 ~ 45,000,000 / 42% / -4,285,000
45,000,000 以上 / 50% / -7,885,000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九條)
計算贈與稅時可減除的免稅額多少?
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年一百萬元,夫妻在同一年內各有贈與行為,如 妻所贈與的財產屬於她的原有或特有財產,則可與夫分開申報各享有一百萬 元之免稅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二條﹚
那些情形可以扣抵應納贈與稅額?
下列兩項稅款可扣抵應納贈與稅: ﹙一﹚同一年內以前各次贈與所繳納的贈與稅,在計算後一次贈與應納稅額 時,可以扣抵。 ﹙二﹚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我國國民就國外之財產贈與時,依照贈與財產所 在地國家之法律繳納的贈與稅,可以檢附經我國使領館簽證之該國稅 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自國內應納贈與稅額中扣抵,但是扣抵額不 能超過因加計其國外贈與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的應納稅額。上 述簽證手續如無我國使領館時,可由當地公定會計師或者公證人簽證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一條、第十九條﹚
納稅義務人: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行蹤不明或逾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則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申報時間:
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壹佰萬元 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即贈與日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時,應在規定申報期限內,申請延期申報,延長期限以三個月為限,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可由國稅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准延長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准延長期限內辦理申報。
申報地點:
贈與稅應由贈與人向贈與時戶籍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其規定如下:
(一)、戶籍在台北市或高雄市者,向當地國稅局總局辦理申報,台北市向台北市國稅局總局辦理申報,高雄市向高雄市國稅局總局辦理申報。
(二)、戶籍在台灣省省轄市者,向當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申報。
(三)、戶籍在台灣省鄉、鎮及縣轄市者,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申報。
(四)、戶籍在福建省金門縣與連江縣者,向當地國稅局辦理申報。(但連江縣者於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以前之贈與案件,向台北市國稅局辦理申報。)
(五)、贈與人如係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我國國民或非我國國民,就其在我國境內的財產為贈與者,一律向台北市國稅局辦理申報。
2005-11-16 21:10: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剛投完票,不知第一位大大根本沒針對問題回答只是貼文為什麼還會很多票.......
2005-11-27 09:04: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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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22:10: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贈與的股票應視其為上市櫃股票或是其他非上市櫃股票來判定其價值…
2006-07-07 09:26:4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ser2006 5 · 0⤊ 0⤋
1.股票屬於有價證券,因為有價所以贈與必須課徵贈與稅
2.您說的股利部份課稅是個人所得稅會課稅,不是贈與稅
3.您說的股票不課稅是證券所得稅不課,不是贈與稅不課
4.股票的贈與價值是以股票比率佔公司淨值為計算基礎,所以資料都會用到
5.計算如下:200000/100000(股份比率)*8000000-500000(公司淨值)=1500000
6.他應申報的贈與價格為1500000,但每人每年贈與子女1000000是不課稅的,所以最後應稅贈與所得應為500000
7.代為償還卡債算是贈與,但是只要不超過每年1000000則不需課贈與稅
8.夫妻每年都可贈與各1000000給小孩(夫妻所得分開計算),所以像前述贈與零用錢(償還卡債可視之)只要不超過此數都可免贈與稅
希望能幫上您的忙~~~
2005-11-17 08:37:1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CCC 5 · 0⤊ 0⤋